在中标结果审查过程中,发现投标单位所报送的投标资料存在实质性偏差,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及技术要求,资料判定为不合格;经综合研判,投标人之间存在明显的串标嫌疑,为保证项目公平公正,拟对本项目做异常处理,重新开展招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