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项目名称:********妇幼保健院)2026年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 |
| 一标段: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 分包类型:货物类 | |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100.00 | |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否 | |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是 | |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
| 否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1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2〕19号)和(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财库〔2017〕141号);(4)(国发办〔2007〕51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宁财(采)发〔2021〕271号)、(财库〔2019〕9号)。(5)财库〔2023〕7号、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宁财规发﹝2021﹞10号。(6)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办发〔2025〕34号)、(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根据(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
| 3 |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按国家颁布的《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要求,获得营养包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副本(或副页)中载明辅食营养补充品(或辅食营养包)生产明细。(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因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需提供1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书面声明。标书代写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接采购人通知20 天内配送至指定地点。
其他商务要求履约保函开具时间与质保期保持一致。自首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5 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履约保函。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货物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预付款;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运送项目产品至指定地点,并提供项目产品该批次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经各项目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组织验收,产品全部送完,附齐全票据,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70%货款。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产品到货后保质期≥15个月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1 | A****0208-营养、保健食品 | 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 盒 | 140500 | 14.20 | 否 | 标的1-营养、保健食品:技术要求: 项目营养包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的要求。 (一)项目营养包质量规格书 1、产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2、包装规格:12g/袋×30 袋/盒。 3、适宜人群:6-36 月龄婴幼儿。 4、保质期:产品到货后保质期≥15个月 5、感官要求:淡黄色粉状或微粒状,松散无结块,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和不良气味,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易冲调成均匀稀薄糊状。 6、营养成分: 营养素 标识每日份含量(12g/袋) 含量范围要求 蛋白质(g) ≥3 钙 (mg) 200 180-240 铁 (mg) 7.5 6.0-9.0 锌 (mg) 3.0 2.4-6.0 维生素 A(μg) 250 200-360 维生素 D(μg) 5.0 4.0-9.0 维生素 B1(mg) 0.50 ≥0.4 维生素 B2(mg) 0.50 ≥0.4 叶酸(μg) 75.0 60-150 维生素 B12 (μg) 0.50 ≥0.4 7、其他指标要求: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说 明 铅 / (mg/kg) ≤0.5 - 总砷 / (mg/kg)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a / (mg/kg) ≤100 a 不适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 真菌毒素限量 项 目 指 标 说 明 黄曲霉毒素 M1a (μg/kg) ≤0.5 a黄曲霉毒素 M1只限于含乳类的产品。 b黄曲霉毒素 B1只限于含谷类、坚果和豆类的产品。 黄曲霉毒素 B1b (μg/kg) ≤0.5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 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 说 明 n c m M a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菌落总数 5 2 1000 10000 大肠菌群 5 2 10 100 沙门氏菌 5 0 0/25g — 脲酶活性 项 目 指 标 说 明 脲酶活性定性 阴 性 检验方法按 GB 5413.31 执行 (二)项目营养包配料要求 1、食物基质:应选用非转基因的食品原料。每袋营养包中应含I类速溶豆粉至少8.4克,其质量须符合《豆浆粉质量通则》(GB/T 18738-2025)标准中的速溶豆粉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I类速溶豆粉应作为营养包中大豆蛋白的全部来源。 2、维生素和矿物质: 营养素 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 A 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 维生素 D 维生素 D3 的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 维生素 B1 硝酸硫胺素或盐酸硫胺素 维生素 B2 核黄素 维生素 B12 氰钴胺素 叶酸 叶酸 钙 碳酸钙* 铁 2.5mg 来自乙二胺四乙酸铁钠;5mg 来自富马酸亚 铁或焦磷酸铁 锌 氧化锌* 注:*可选择其他钙和锌的化合物,其来源应符合GB14880附录C要求。 (三)包装及标签标识要求 1、包装材料要求。 (1) 内包装材质:采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袋,材质质量应当符合《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8118-2011)的要求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铝层厚度不低于7 微米。 (2)纸盒:采用至少 300g/m2 规格的白卡纸制作,用于包装 30 袋营养包,白卡纸质量应当符合《涂布纸和纸板—涂布白卡纸》(GB/T 10335.3- 2018)的要求。 2、标识内容要求。 (1)应当符合《食品安**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 《食品安**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标识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新的国家标准,执行现行有效最新标准。 具体要求如下: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 产品名称: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 配料表:企业根据营养包实际配料并按 GB 7718-2025 和 GB 13432-2013 列出。 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 净含量/规格:360g(12g×30袋)。 产品标准号(执行标准):GB22570。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袋,拌入婴幼儿辅食中或直接以温开水调成糊状食用。(附使用示意图) 生产日期: 批号: 保质期: 贮存条件:置于室内阴凉干燥处保存。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母乳及婴幼儿辅助食品;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时应当注意用量。 生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份 每份(12g) 能量(kJ) - 蛋白质(g) - 脂肪(g) - 碳水化合物(g) - 钠(mg) - 钙(mg) 200 铁(mg) 7.5 锌(mg) 3.0 维生素A(μg RE) 250 维生素D(μg) 5.0 维生素B1(mg) 0.50 维生素B2(mg) 0.50 叶酸(μg) 75.0 维生素B12(μg) 0.50 (2)项目专用包装应当以项目名称为主,生产企业标识为辅。 (3)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说明营养包用法。 3、小袋标识:产品名称,并醒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 ”字样。 4、外盒标识:在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 ”和“ 国家免费 ”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类别、配料、营养成分表及含量声称、适用人群、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注意事项、图表性标识食用方法和食用量、净含量/规格、厂商地址、电话等。 5、外箱标识: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 ”和“ 国家免费 ”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净含量(盒/箱×袋/盒,重量 g)、生产日期和/或批号、厂商地址、电话。 (四)企业生产要求 ★1、建立并运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防御性计划。 2、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 570-2014)技术要求的检测能力,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 A、维生素 D、维生素 B1 、维生素 B2 、叶酸、维生素 B12 、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 B1 和黄曲霉毒素 M1 ;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 氏菌。 需说明检测方法和具备的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提供仪器的采购发票、工作照片等,以及近期检测时的检测报告。 3、提供项目产品检测报告。 按以下要求,在项目实施后,需提供项目营养包的检验报告至自治区级项目办和各项目县(区)。 ★(1)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每批次检验报告项目必须包括:感官、蛋白质、钙、铁、锌、维生素 A、维生素 D、维生素 B1 、维生素 B2 、叶酸、维生素 B12 、铅、总砷、硝酸盐、黄曲霉毒素 B1 和/或黄曲霉毒素 M1 、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2)型式检验报告。每半年 1 次,第 1 次提供报告时间为开始履约供应项目营养包的前 3 个月内,按项目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对项目营养包进行全项检验,并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五)服务要求 1、配送要求 中标企业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各项目县指定地点。为保障营养包安全有效,营养包生产后应在 3 个月内配送。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要求保障产品运输及过程中的安全, 由供应商负责运送项目产品至各项目县指定的乡(镇)和村级的营养包发放点;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每个项目县详细的配送计划,包括发放乡镇、村级发放点的确定、发放对象数量、组织实施计划、跟踪随访计划等,要有根据协商确定具体的时间节点。 2、配套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配套提供宣传资料和宣传服务。宣传资料由采购人提供基本模版、内容,供应商根据基本模版及内容进行设计,所有宣传资料须有“ 国家免费 ”字样的标识。供应商报价包含宣传资料包及配套服务。签订合同前, 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宣传资料包样本一套,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签订合同,并按样生产。宣传资料与营养包同步配送至项目县妇幼保****卫生院****中心)。 (2)培训要求。投标人须按照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协助开展各级培训,并承担全部费用。 以12个项目县为单位,每年组织 1 次县、乡、村级培训,采用参与式培训形式,培训内容为婴幼儿喂养知识、营养包的宣传、使用、储存、发放管理。培训对象:县、乡级项目管理人员、儿童保健医生、营养包发放、随访工作的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员。 3、售后服务要求 (1) 中标企业首次配送产品时,为项目县发放点提供符合储存食品要求、防潮防鼠防漏的产品保藏设备,如塑料储存箱等容器、摆放储存箱的货架等。容器储存量约为:20 人×2 月用量。货架可摆放40 人一季度的用量。储存设施全区应统一标准化。 (2) 中标企业在供货过程中,营养包出现包装破损、标签不清、污损等问题,应当无条件退货。在保质期内,营养包出现感官等质量问题,****办公室组织确认,接收方有权要求退货,原则上终止供货合同。若判定为不安全食品,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置,予以召回。如因营养包质量问题出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终止合同,并对营养包予以召回,因产品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能够提供电子分发系统的儿童跟踪与随访服务,提供营养包发放明细;每季度向省项目管理单位提供发放明细报表及随访报表。 (4)项目质量控制与评估 中标企业协助12个县级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组织开展县级质量控制与评估工作,对所有项目县儿童贫血与营养状况进行调查,评估营养包补充效果,追踪随访服用情况。评估费包括项目监测评估所用的血红蛋白便携式分析仪相配套的血片、采血针及棉签、差旅费、劳务补贴、评估材料、调查资料、检测费、评估结果分析等费用。 投标人须按照自治区项目办的要求协助开展评估工作,同时承担全部费用。 (5)根据项目需要,配合自治区项目办、县级项目实施单位对营养包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6) 中标企业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解答营养包食用中遇到的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家长热线咨询电话。 样品要求: 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至开标厅(具体详见**回族自****服务中心五楼电子屏)将密封后并加盖公章的样品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进行登记,递交完毕后方可直接离场,无需等候;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密封后移交至科室库房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样品待中标公告****公司领取。标书代写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开具时间与质保期保持一致。自首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5 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履约保函。
甲方责任卖方责任: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同和招标书中明确的货物原厂原包装的,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书中的技术参数和国家标准,按《食品安**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和中标产品的企业标准进行验收;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买方有权拒绝接受。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每迟交货一天罚款当次应交付货物总额的0.1%,迟交货超过30天,买方有权拒收;每次交货时须提供针对当批货物的质检报告,并须留样以备采购人随时复检,合同总价已涵盖检测费用。 买方责任:因买方指定单位的人为因素导致产品损坏以及出现的相关问题,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乙方责任卖方责任: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同和招标书中明确的货物原厂原包装的,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书中的技术参数和国家标准,按《食品安**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和中标产品的企业标准进行验收;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买方有权拒绝接受。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每迟交货一天罚款当次应交付货物总额的0.1%,迟交货超过30天,买方有权拒收;每次交货时须提供针对当批货物的质检报告,并须留样以备采购人随时复检,合同总价已涵盖检测费用。 买方责任:因买方指定单位的人为因素导致产品损坏以及出现的相关问题,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接采购人通知20 天内配送至指定地点。
违约责任卖方责任: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同和招标书中明确的货物原厂原包装的,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书中的技术参数和国家标准,按《食品安**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和中标产品的企业标准进行验收;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买方有权拒绝接受。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每迟交货一天罚款当次应交付货物总额的0.1%,迟交货超过30天,买方有权拒收;每次交货时须提供针对当批货物的质检报告,并须留样以备采购人随时复检,合同总价已涵盖检测费用。 买方责任:因买方指定单位的人为因素导致产品损坏以及出现的相关问题,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不可抗力无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项目产品验收由各项目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组织验收,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后由各项目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相关专业人员(至少1名儿童保健专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卫健委和********妇幼保健院)各提交1份该批次产品验收资料(产品该批次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该批次产品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名单)。货物全部配送完成,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验收资料(验收申请、验收通知、履约验收报告、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供应商资质、生产厂家资质、货物移交清单等)。 卖方若不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提交货物的,由此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卖方自己承担,买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验收方案附件):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预付款;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要求运送项目产品至指定地点,并提供项目产品该批次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经各项目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组织验收,产品全部送完,附齐全票据,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70%货款。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注: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 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5、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 | 安全责任保险 | 1.00 | 投标人就项目营养包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加者得1分,未参加者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或相关合同书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 |
| 3 | 业绩 | 5.00 | 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0.5分,满分5分。 注:投标文件附清晰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7.0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退换货、缺少补货、应急预案、项目质量控制与评估方案、售后服务团队、营养包存储设施标化程度等内容)进行评审。 投标人建立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完备,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详细、具体的得7分;售后服务体系较完整,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一般,无明显针对性的得3分;有售后服务方案,但服务方案的完整度有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5 | 电子信息化食品安全全程追溯能力 | 1.00 | 投标人已经建立并运行电子信息化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能够实现食品安全追溯功能,可追溯到每批次产品生产环境、设备运行、关键控制点、配方、投料、赋码、检测、储存、销售、召回等环节),一盒一码(二维码),该码能自动读取并录入电子信息化系统,得1分(提供系统的具体方案实现原理及上述要求的系统运行截图、网址、临时用户名及密码),未提供的不得分。 |
| 6 | 产品技术性能响应 | 6.00 | 投标产品技术应答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指标要求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投标产品技术应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投标产品技术应答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项减3分;减完为止。 |
| 7 | 型式检验报告 | 3.00 | 投标人提供近1年半内由国家认可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技术指标应符合本项目要求。提供3次及以上不同批次检验报告(每份报告出具日期间隔不少于5个月)得3分,2次得2分,1次得1分。型式检验报告不符合项目营养包质量规定书中有关规定,与技术规格标示的成分不一致,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文件附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8 | 安全防御措施 | 1.00 | 生产车间、仓库(原辅料、包材和成品)有电子门禁,且厂区、仓库、营养包生产过程有电子监控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附《食品防御计划》及相应监视器照片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9 | 生产设备自动化 | 5.00 | 1、生产自动化程度高,从营养包原辅料投料至内包装全过程通过密闭管道粉体输送自动完成,得2分;有一定自动化,物料输送采用部分人工方式,得1分。 注:投标文件附提供项目营养包生产从投料、筛分、混合到分装的流程图及设备照片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内包装小袋标识的生产日期或批次,是在生产线上采用激光打码的,得1分;外盒采用激光打码或其他不可擦拭修改方式对生产日期及批号进行标识的得1分。 注:评价样品,查看外盒和小袋上信息;查看激光打码机在生产线上的位置图照片。 3、具有在线检出异物并自动剔除装置,以及重量不合格盒装产品自动剔除装置的生产线,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附提供设备照片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0 | 生产线异物控制能力 | 2.00 | 在营养包生产线上同时安装金属探测器和X光异物探测装置,得2分,只有1种得1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附安装位点的照片和购置机器的正式发票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1 | 生产线充氮防氧化措施 | 3.00 | 对投标人采取的充氮措施进行评价: (1)自制食品级氮气用于营养包充氮,防产品氧化,并获得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许可证,得1分(投标文件附相关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2)提供营养包残氧量检测结果小于3%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报告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文件附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在本项目中应用充氮措施的承诺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时承诺应用充氮措施的,中标后残氧量指标应列入相应的采购合同,产品验收时该指标一旦不符合,按不合格产品处置。 |
| 12 | 技术研发 | 3.00 | 所投产品的全项稳定性试验报告。实施稳定性试验批次的用营养包中使用的I类速溶豆粉,其质量规格和生产企业应与所投产品一致,提供常温放置试验至少1年的稳定性报告和加速试验至少3个月的报告得3分,仅提供常温放置试验至少1年的稳定性报告得2分,仅提供加速试验至少3个月的报告得1分。 注:投标文件附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3 | 产品配料 | 7.00 | 1、I类速溶豆粉质量及来源要求(3分) 提供中标后承诺应用于本项目营养包的I类速溶豆粉相关的证明性采购资料:I类速溶豆粉质量规格书及合格供应商名称;1份既往I类速溶豆粉采购合同和1张上年度I类速溶豆粉采购发票的清晰扫描件、3个批次I类速溶豆粉质检报告清晰扫描件;在项目营养包中应用的测试报告。承诺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能更换豆粉生产商。资料提供完全的得3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提供由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速溶豆粉非转基因、污染物、农药残留的检测报告:①能提供速溶豆粉生产商和营养包企业委托检验报告的得3分,速溶豆粉和营养包为同一生产商时,能提供委托检验报告的,得2分;②只提供速溶豆粉企业或营养包企业的委托检验报告的得1分。 3、提供I类速溶豆粉所使用大豆来源为非转基因的说明文件及证明性文件(如种子来源及其证明,种植基地说明及其证明等),该文件由速溶豆粉生产企业提供,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能提供得1分;I类速溶豆粉生产企业具备转基因成分检测能力的,提供检测设备照片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得1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附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4 | 产品包装(样品) | 3.00 | 纸箱、盒装、小袋装产品包装及外观品质的评价(投标人须提供外包纸箱样品一份。): 1、内包装:材质符合 GB/T 28118-2011的要求,有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中氧气透过量[cm3/(m 2●24h●0.1MPa)]≤0.8,水蒸气透过量[g/(m 2●24h)]≤0.5的得1分,未提供选择证明和检测报告的不得分。 2、外包装: ①纸盒:装30袋营养包的纸盒应清洁、牢固、无破损,而且盒外印刷油墨牢固、不脱落、不褪色、无污染,选择证明或检测结果等优于招标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纸箱:箱体牢固、无凹瘪、无破损和塌陷、无霉变和异味、箱外印刷油墨牢固、不脱落、不褪色、无污染,选择证明或检测结果等优于招标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纸箱、盒装产品,投标文件中包装材料选择证明或检测报告等,以及对纸箱、纸盒的强度进行说明。 |
| 15 | 产品感官(样品) | 10.00 | 投标人在评标前提供双份营养包样品作为评标时的测试样品,即2份*2盒/份*30袋/盒*12g/袋,每份封样包装,****管理部门负责人并加盖企业公章,一份用于评标现场专家评测使用,另一份由采购方留存备查。由评标专家评价各投标人样品的色泽、气味、溶解性、口感: (1)产品色泽:淡黄色或与所添加原料相符的色泽,色泽均匀,粉末状得2分;颜色稍有暗沉或过于鲜艳得1分;色泽不均,非粉末状不得分; (2)产品气味:气味应属于新鲜豆粉味,或有乳粉香气2分。无豆粉或乳粉特有香味得1分;有异味和不良气味不得分; (3)产品冲调性:产品冲调后应能迅速溶解,无结块、无分层3分;冲调溶解速度慢、无结块、无分层得1分;冲调性差,放置后有明显结块或分层严重不得分(注:冲调过稀在底部有棕色沉淀物为富马酸亚铁,属正常现象); (4)产品口感:应当口感细腻润滑,无粗糙或砂砾感,甜味适中3分;产品口感细腻度不均匀或感到些许粗糙砂砾,很难尝出甜味或过甜得1分;产品口感粗糙不得分; (5)发现产品有酸馊味、哈喇味或其它异味的,样品评审不得分。综合评分排末位。 |
| 16 | 配送计划和方案 | 3.00 | 提供营养包配送计划及方案,并对配送能力和保障措施进行说明。 投标人提供的营养包配送计划和方案合理、详细、周到,营养包及配套资料能够安全、及时送达并且保障措施具有可行性的得3分;投标人提供的营养包配送计划和方案较合理,能够较好的满足配送要求,且有较好的保障措施的得2分;投标人提供的营养包配送计划和方案基本满足配送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者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17 | 配套服务:宣传教育方案 | 4.00 | 提供组织开展营养包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 投标人提供的健康教育方案,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多样、宣传资料设计制作精细,教育内容有针对性,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投标人提供的健康教育方案,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多样、宣传资料设计制作可行、方案内容较为完整的得2分;投标人提供的健康教育方案,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单一、宣传资料设计制作简单,方案内容较为简单的得1分;未提供者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18 | 配套服务:对基层项目人员培训方案 | 6.00 | 供应商以项目县为单位,每年组织开展1次县、乡、村级项目工作人员儿童营养知识、营养包发放、食用知识的培训,并提供开展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 ①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规范、全面,师资力量雄厚得3分;培训内容基本规范、全面,师资力量较强得2分;培训内容简单,师资力量薄弱得1分;培训内容存在缺失、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②培训形式和管理: 培训有专人管理,培训形式创新易行,培训对象易于组织得3分;培训无专人管理,培训形式单一,培训对象易于组织得2分;培训管理由兼职人员管理,培训形式陈旧,培训对象不易于组织得1分;方培训管理混乱,培训形式陈旧,培训对象不易于组织或未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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