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塑料五金制品加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023
地址:**市雒城街道**路西一段1****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塑料五金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汉州街道**路四段22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碧水****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扩建项目,拟在**省**市汉州街道**路四段22号已建1#标准化厂房建设,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项目内容及规模为:依托相关公辅设施,新购置挤塑机、混料机、破碎机、不锈钢成型机、角码机等设备,布设挤塑生产线、注塑生产线、金属制品生产线各1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装饰盖条1200吨、隔热条700吨、不锈钢轨道条400吨、角码300吨的生产能力,原项目装饰盖条年产800吨的生产能力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现有已建成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仅包括生产线安装、设备调试等过程,施工量较小,施工期影响相对较小,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落实挤塑、注塑工序的集气罩+软帘+碱液喷淋+二级干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确保挤塑、注塑有机废气、氯化氢、氨、异味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设置密闭破碎间和全密闭破碎设备,确保少量破碎粉尘、打码颗粒物、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
2)废水:项目碱液喷淋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注塑/挤塑冷却循环废水经厂区已建2#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不锈钢条及角码不合格品****收购站;中和池及预处理池污泥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挤塑/注塑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润滑油)桶、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废二级干燥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须妥善安全收储,落实专人管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区须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危废暂存间、空压机房进行重点防渗处理。
3.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