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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朝鲜户向我局提出个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社区台联小区。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对该房屋第六层(北面)局部部分进行扩建,其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44.5平方米调整为49.5平方米。
(二)局部优化该房屋正(南)面第二层至第五层,以及背(北)面第一层至第六层原审批的建筑外立面设计内容,并同步优化建筑设计方案。
调整后,该房屋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368.5平方米调整为373.5平方米,其他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建筑总高度等指标均保持不变。其调整后的建筑设计方案及其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和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7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房屋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汤朝鲜户个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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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