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系统综合验证平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7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运保费、安装调试费与服务费)¥569.80万元;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个月内(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最终验收);得分:91.58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均天****公司,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运保费、安装调试费与服务费)¥597.00万元;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个月内(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最终验收);得分:87.36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评标情况:******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其他因素评审标准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要求“对所有加注“*”的技术条款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为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技术方案中针对星号指标的详细论述****委员会认可的资料。”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7.1.4“时钟同步设备对各节点进行授时,实现测试**间的时钟同步,时钟同步精度达到1us,支持IEEE1588精确时间协议。”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响应不满足“时钟同步精度1us”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1 初步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因此,评委会对该投标人初步评审评为不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行政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人)
招标人: ****
地址:**市空港经济区西十道5号
项目联系人:张娇
电话:022-****13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B座20层
联系人:王女士、刘女士
电话:010-****1563、010-****1586
邮箱:****@avic.com、****@avic.com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的渠道: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