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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17
| 项目名称 | **维吾尔自治区**县可****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可可托海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萨米尔﹒哈布得别克 |
| 联系人 | 罗文超 | 联系电话 | 176****703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7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18-10-26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扩建面积3000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臭气采取有效的除臭装置措施后通过污染物浓度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处理站 ****处理站 处理后要求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处理站 ****处理站 处理后要求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其中医疗固废及废液须设专人管理,定期送至******中心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 | ||
| 承诺:**** 萨米尔﹒哈布得别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萨米尔﹒哈布得别克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