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集中育秧设施基地建设项目

审批
湖南-常德-石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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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7-17

项目名称 石****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夹山镇、蒙泉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26.6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贺俊
联系人 唐彬 联系电话 173****6568
项目投资(万元) 19681.35 环保投资(万元) 6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8-17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流转土地2096.44亩,建设播种出苗车间与育秧温室大棚,同时配备专业育秧设施设备,作为水稻集中育秧、蔬菜种植等场地。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作业场地将采取修建围墙围挡以减少扬尘扩散,围挡对减 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
固废 环保措施:
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使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限度,做到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协调。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若不可避免使用时,需提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安民告示。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无碍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施工器材集中堆放等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占地。
承诺:**** 贺俊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贺俊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8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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