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心及配套建设项目电梯物联网监测终端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7月27日上午9:30分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ZHM-2026CG-竞 008号
项目名称:****中心及配套建设项目电梯物联网监测终端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000元
最高限价:61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需求、商务要求 |
| JDZHM-2026CG-竞 008号 |
****中心及配套建设项目电梯物联网监测终端安装项目 |
1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确保产品一切正常,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如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管理局文件《**市电梯物联网平台准入企业名单》内**市通过数据测试电梯智能化监测装置单位名录中的单位,并提供《**市电梯物联网平台接入企业信息表》(任意批次)佐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4日登录**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缴纳平台使用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查看“帮助专区”;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21:00前),咨询QQ:****583988、****28657、****922569;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标线上评审):
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标书代写
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须使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工具(含驱动)可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任意页面右侧“投标客户端”点击下载。
(2)投标人进行投标需要提前远程办理CA数字证书(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只需会员审核通过即可,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要启用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帮忙专区”栏目。电子标服务
(3)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已办理且还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无需重新办理,可直接参与项目及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4)**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支持两种CA数字证书,即:实体CA、移动CA,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办理。
(5)全流程电子化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21:00前)或咨询在线客服(QQ:****583988、****28657、****922569)。
4.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7月27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4.3本项目开标地点:****开标室
4.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线上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并于截止时间之前登入网上开标大厅,现场开标后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未于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单位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单位。
为规范本项目采购交易流程,保障平台有序运行,现将**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收费标准明细公示如下:
(1)报名阶段的平台使用费
1、项目金额0-50万元(不含),按照50元/供应商收取;
2、项目金额50(含)-100万元(不含),按照100元/供应商收取;
3、项目金额100(含)-200万元(不含),按照200元/供应商收取;
4、项目金额200万元(含)以上,按照300元/供应商收取。
(2)成交后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1、单笔交易金额0-10万元(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4%向中标企业收取;
2、单笔交易金额10-50万元(不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6%向中标企业收取;
3、单笔交易50万元(含)及以上,按照成交金额的0.8%向中标企业收取(封顶1万元)。
本次公示的**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报名阶段平台使用费与成交后平台技术服务费,均为平台运营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与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分属不同费用类型,二者计费依据、收取主体、用途均不相同,互不关联。
五、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景德****发展中心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8****502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152****2783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