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保障培育质量与成效,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育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范围内遴选具备农民教育培训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培育机构。
二、培育内容和对象
(一)培育主题
数智技术应用(现代农业水肥一体化技术)
(二)培育对象、规模及资金分配
数智技术应用(现代农业水肥一体化技术)班需遴选棉花、粮食、设施蔬菜、林果****农场、种植大户、******社技术骨干、村级农技推广员、农田水利管护人员、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从业人员、返乡创业青年、有意改造传统灌溉模式、发展智慧节水种植的农牧民、**设施大棚、高标准农田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等农牧民30名。培育资金为上级下达资金18万元。
三、培育任务
培育机构须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及自治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要求执行。
(一)学时安排。每期集中培训不少于10天(80学时),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其中,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20%;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的15%。全部专业技能课程结束后进行课程考核。
(二)培训模式。采用“理论授课+实操实训+现场观摩+线上学习+跟踪服务”等多种模式,科学设置综合素养、专业技能与能力拓展三类课程。
(三)考核管理。建立完整学员档案,规范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组织结业考核并发放证书。
(四)经费管理。培训期间学员食宿、交通费以及培训费、教材费用全免,严禁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或发放现金、实物补助。
四、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应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在相关行业领域具备较高水平。优先遴选上一年度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且成效显著、学员满意度高的机构。申报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具备承担单班次30人培训任务的能力,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拥有配套实训设施及符合培育要求的食宿条件,承担实践实操实训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4.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需具备农业相关专业背景或一线实操经验,由专人负责培育工作,规范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能完成档案整理、全程做好课件、教学录像,建立培训台账和学员档案资料,组织结业考核并发放证书等工作);
5.具备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规范有序开展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并提供育后跟踪指导与技术服务;
6.真实采集培训过程数据,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按要求报送培育工作相关信息;
7.近3年无培育任务弄虚作假、私自转包分包、安全责任事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培育资金使用规范;
8.自觉接受****的指导监督,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政策规定与标准。
五、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机构自愿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专题培育班实施方案。立足培训班主题,制定培训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培训需求摸底、培训重点、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培训经费、服务保障、跟踪服务等内容;
2.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质复印件;
3.近3年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证明材料(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学员满意度测评结果、联合优质教学**情况等);
4.师资团队简介;
5.教学场地、实训设施、食宿条件的实景图片及安全管理的相关佐证材料;
6.培训跟踪服务机制说明及过往服务案例等;
7.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机构信息档案规范管理承诺书;
8.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9.其他证明机构培育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如培训结业学员创业案例、产业带动成效等)。
(二)评审认定
****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与资格核验,组织农业农村领域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并必要时进行实地评估,结合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师资力量、基地建设和一贯表现等,按程序确定培育机构。
(三)结果公示
****政府网站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按程序签订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委托协议。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1.请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于2026年7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机构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本单位农业培训领域信用黑名单。
联系人:艾合买江﹒艾山、陈光华
联系电话:0996—****129、099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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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