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改革局以《关于**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3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统筹解决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00514平方米(150.77亩)。项目包括多功能运动场10036平方米,其中:标维篮球场8片4864平方米,门球场2片1290平方米,标准网球场3片2010平方米,标准排球场2片720平方米,标准羽毛球场2片352平方米,乒乓球台10组及地硬化铺装等附属工程;运动场区13900平方米,其中:标准11人制足球场7820方米,塑胶跑道及附属工程6080平方米(400米标准跑道8道);****广场1400平方米,****广场600平方米;景观活动休闲区1300平方米;2.0米宽环形健身步道2050平方米,公园道路混凝土道路硬化3644平方米;****停车场350平方米;配套亲子游乐设施、绿化、喷灌设备、路灯照明设施等附属工程。**公共厕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4.2米。(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北环路以北、兴盛东街以南、建设路以东、****幼儿园以西;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县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7日起至2026年7月26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建设局,联系电话:0955-****32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
联 系 人:罗成宝(招标项目负责人)
电 话:0955-****8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胜利街桥兴苑2号公寓3楼309号
联系人:安琦(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鹏、刘强州
电 话:187****9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