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受****委托,对****智能零售终端投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智能零售终端投放项目
招标内容:为****提供7台(西校区6台、东校区1台)自动贩卖机,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投放自动贩卖机并提供便民服务满足在校1000人左右师生日常购买需求;自动贩卖机由中标人独立经营管理,并缴纳因商用能耗等产生的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供货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两学年度(第一学年:2026年9月1日—2027年6月30日;第二学年:2027年9月1日—2028年6月30日)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家标准》要求
商品上架单价最高折扣率:90%,报价高于最高折扣率的作无效标处理
管理费最低限价:1万元/台/年,报价低于管理费最低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2.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2.2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
1.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3日11时前到**县人民南路612-2号三楼301室确认参与报名,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报名所需资料如下:①公司介绍信(格式自理);②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前。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4日15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公司会议室(**县人民南路612-2号三楼301室)标书代写
开标时,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并在签到表上签名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标书标书代写
六、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七、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八、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九、联系事项
招标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邵主任
联系电话:0515-****8440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