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西市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黑龙江-鸡西-鸡冠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标题:
关于**市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关键字:
时效:
关于**市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07-17

****气象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市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市**区鸡兴东路,****气象局业务楼楼顶**1部X波段天气雷达,包括雷达系统主机设备和配套设施。雷达发射机工作频率为9.3GHz~9.5GHz,雷达天线距地面架设高度为33.2米。

该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市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控制发射功率、天线扫描仰角等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电磁辐射场强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限值要求。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三、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报我厅审核。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和批****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