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府前西路片区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改革局以将发改审批[2026]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50307.88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县府前西路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县府前西路片区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287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7980平方米,建设13栋楼及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电力管道、公园、连廊、地下车位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采购及施工任务。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中标人应提供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相关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②施工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含变更)所载明的内容及施工相关项目工程的施工;③采购范围和内容: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⑤其他: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2615.519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2127.1432万元,设计费:488.3762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0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设计工期为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其中:(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质量品质要求的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本单位在岗员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8日 08:00:00(**时间,下同)至投标截止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s://smggzy.****.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标书代写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月20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等保证形式提交。(具体按明建〔2019〕30号执行)
8.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①以现金形式提交的,履约担保期限为自履约保证金提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履约担保期限满后28日内无息退还。②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担保期限为自履约保函出具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履约担保期限满后履约保函失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和ggzyfw.****.cn、**市公共**交易网(https://smggzy.****.cn/smwz)上发布。
| 招 标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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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县水南三华南路30号, |
邮编:353300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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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183****9285, |
传真:/ |
| 联 系 人:袁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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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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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县****花园5#楼203室, |
邮编:353300 |
| 电子邮箱:****@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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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138****6869, |
传真:0598-****358 |
|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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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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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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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598-****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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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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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598-****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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