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甲谷乡吉松村2026年农田源头水渠和蓄水池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商务局以尼发经商复〔2026〕116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帮扶资金。为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管控到位,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实施公开比选,择优选定监理服务单位。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按要求参与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监理服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甲谷乡吉松村2026年农田源头水渠和蓄水池改造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甲谷乡吉松村
3.建设类型:改造工程
4.主要建设内容:**0.4m×0.4m钢板暗渠2963.08米;**100立方米蓄水池2座;**取水构筑物3座;蓄水池修复、清淤工程1项;配套实施施工围堰、施工排水等附属工程。
(二)监理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服务阶段:涵盖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全过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全周期监理服务。
2.工作内容:对本项目灌溉渠道、蓄水池、取水口、蓄水池清淤修复、围堰排水等全部土建及配套附属工程开展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全流程监督管控;履行工程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参建各方协调职责;负责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竣工决算、项目审计、水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等各项配套工作;对水利渠道、蓄水池构筑物实施全程旁站、现场巡检、施工资料审核。
(三)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竣工审计全部办结为止。
二、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资质要求: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区外入藏参选企业须按照**自治区住建、水利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完成入藏备案手续,并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三)项目人员配置
1.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2.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专业监理员,持有有效监理上岗证书。
(四)项目业绩:2023年至2026年近3年内,至少独立完成1项**县域范围内农田灌溉水渠、蓄水池、小型水利改造类工程监理服务业绩,须同步提供监理服务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佐证。
(五)信用状况:
1.“信用中国”平台无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记录;
2.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政处罚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信用记录。
(六)其他限制性要求: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参选单位未被水利、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监理单位黑名单、限制投标名录。
三、现场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监理单位比选仅受理现场纸质资料报名,不接受邮寄、线上报送、传真等其他任何报名形式,超出规定时限提交报名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7日至21日(共计3个工作日)
工作日受理时段: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三)报名地点
****205项目办公室
详细地址:**县藏羚羊大道
(四)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整理成套,密封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鲜章,材料字迹清晰、复印件完整有效,须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水利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区外企业同步提交入藏备案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近3年符合要求的水利渠道、蓄水池改造监理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4.企业无违法违规失信书面承诺书,“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5.项目监理整体服务方案、现场人员配置方案、监理服务报价单;
6.授权委托材料: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的,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办理的,须委托专人代办,提交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清晰载明委托事项、办理权限、有效期限,无有效公证授权文件的,不予受理报名。
四、比选评审规则
我局将组建评审工作组,对所有有效报名单位的企业资质、**本地水利项目监理业绩、监理服务实施方案、服务报价、企业综合信用、本地现场服务保障能力等指标开展综合量化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选单位承担本项目全套监理服务工作。
评审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选结果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单位签订正式工程监理服务合同。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136****1468、130****5463、183****2900、189****4691,办理地址:****205项目办公室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参选单位须对全部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存在资料弄虚作假、串通参选、商业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已确定中选的,直接废除中选结果,我局有权按项目估算价10%向其追索违约金,并追偿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将该单位纳入我县水利项目失信**单位名录,限制参与我县后续水利项目相关业务。
2.本次公开比选全程不收取报名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所有报名提交材料不予退还,参选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方案、现场报名产生的全部成本,我局无需对未中选单位作出任何补偿、赔偿。
3.本公告由****全权负责解释。
4.本次比选全过程各类通知、补充说明,均通过本公告发布渠道或参选单位预留联系电话送达;参选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第一时间书面告知我局,因未及时报备导致通知无法送达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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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
主审
**顿珠
审编
马全海
编辑
王武谦
来源
****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