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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 |||||||||||
|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水库库周交通桥梁工程土石方路基施工机械租赁服务入围项目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水库库周交通工程土石方路基施工机械租赁服务。主要包括11条道路的路基施工工作,11条道路中沂**双堠镇包括佛住村-下硠-高速北侧路、田家沟-**前-庙子山村路、庙子山村-磨山头-西北沟路、杨子沟生产路、北**村-南**村西路、泉重复建路、泉重路-山北头村路、依黑线北延路、东师古庄村南路等9条道路;**县垛庄镇包括西师古庄村南北路、彭家宅桥-红色接线桥堤顶道路等2条道路。 主要施工内容:场地清理及清表土外运,旧路面挖除及移运,构筑物拆除及移运,路基挖土方,路基挖石方,土方路基填筑,石方路基填筑,结构物台背回填,锥坡及**溜坡填土,特殊地区路基处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 5.预算金额:234.5元(单价限价合计,含3%增值税)。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或施工资质劳务备案证书,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类(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查询渠道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刑事犯罪记录。 6.提供由供应商盖章的书面承诺、声明本项目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发生拖欠行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采购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书代写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投标参与。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及首页“CA 数字证书办理”。招标人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采购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7月18日 08时00分00秒 到 2026年07月23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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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投标人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书代写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 09时00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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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
| 1.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 09时00分 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区环球国际 A 座 25 楼开标舱。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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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采购人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招标文件或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的或未能成功报价的,责任自负。 |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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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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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部门名称: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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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地址:**市**区水田路1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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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136****6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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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