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我区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帮扶服务,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我区相关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2026年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帮扶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本次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帮扶服务覆盖**区7家小微企业,服务价格最高限价0.42万元/家,由中选机构对每家企业开展全流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及现场帮扶指导。具体包括:
(一)现场勘查、危害识别、布点方案编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检验;
(二)出具符合规范要求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每家企业独立出具正式报告,须加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章);
(三)现场帮扶指导:对企业负责人及一线管理人员开展现场职业卫生培训,指出防护设施配置、个体防护用品使用、警示标识设置、职业健康监护、台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汇总全区7家企业检测数据,附采样照片、检测台账等资料,所有检测数据(含现场验证复测)须通过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络报告,并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数据上报,全部资料提交**区卫健局归档。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检测、帮扶及数据上报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资质要求(缺一不可):持有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须覆盖本年度),资质范围须覆盖粉尘、噪声、化学毒物等本次小微企业常见危害因素;
(三)人员要求:项目须由持有职业病危害检测证书的人员负责,须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四)仪器设备:须自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采样、检测仪器,并提供有效的设备校准证书;
(五)信誉要求:近3年内无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
五、报名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二)营业执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人员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及设备清单及校准证书;
(四)近3年无行政处罚、无失信行为的书面承诺函;
(五)报价函(密封提交)。
六、遴选方式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机构的资质条件、技术方案、人员配备、设备保障、报价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机构。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4日(工作日8:30—17:30)。
报名地点:**区铜都街道团结路34号。
联系人:谭鸿达;联系电话:0871—****280。
八、其他事项
(一)参选机构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二)中选机构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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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