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描述
**市凤鸣街道2025-24地块位于**市凤鸣街道合星村,地块北至农田,**农田,南至农户建房,西至农田,占地面积8028.42㎡,中心坐标为30.589659°N,120.447308°E。
(2)项目由来
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农用地,目前为农田、道路、空地,根据《**市凤鸣街道2025-24地块用地红线图》,本地块规划****基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07居住用地(0703****基地))。
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规定,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属于甲类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地块为农****基地,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3)地块调查情况
地块内: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主要为农田、荒地,地块内无家庭小作坊、畜禽养殖等。农作物种植期间肥料主要使用有机肥,辅助使用少量水溶性氮磷肥料。农药主要喷洒在植物叶子上,我国目前允许使用的农药都是低毒农药,进入土壤环境后,在较短时间内由复杂结构分解为简单结构,会降低甚至失去毒性作用。早期农用地可能涉及难降解农药,根据相关文献,有机氯、有机磷农药因其化学结构的差异,半衰期在几个月到几年不等,以难降解农药为例,其在土壤中的半衰期一般为几个月至数年,但由于此类农药在我国早已禁用,经多年自然降解后,其土壤残留浓度已大幅削减,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同理,判断其他较易降解的有机氯农药,在本地块的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地块作为农田使用期间对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无影响。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紧邻地块:本地块紧邻地块主要为农田、道路,对本地块无污染影响。
周边企业:地块外500m范围内历史无生产型企业,周边农居点内无家庭小作坊、畜禽养殖等。
调查小结:对照浙环发〔2024〕47号文第(十五)条中无需开展后续调查的条件,本地块为甲类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历史上一直为荒地、树木、农田、空地,地块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为进一步排除地块存在潜在污染的可能性,通过表层土壤样品快筛监测的方式进一步验证了解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结果均未有异常,判断该地块无需开展采样检测等后续调查。
(4)地块内快筛结果
根据土壤样品快筛结果,调查范围内所有点位土壤中镍、铜、铅、砷、汞、镉快筛检测值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铬、锌快筛检测值与**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相比无异常,VOCs检测值与对照点相比无异常。
(5)报告结论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市凤鸣街道2025-24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不进行第二阶段采样检测,****基地(0703)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