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镇集镇及老街路口人行道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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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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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地区:**县(**省)

开标地点:其他场地加急标书代写

行业:其他

预算:****766.0元

项目状态:待开标加急标书代写

安乐镇集镇及老街路口人行道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安乐镇集镇及老街路口人行道建设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福****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省****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三****公司、宁****公司、******公司、******公司、**省**市****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省鑫****公司、**省****公司、**恩弘****公司、**世纪****公司、家印****公司、****公司、******公司、**省鸿联****公司、 **省****公司、**和****公司、****公司、**省**市****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川远****公司、******公司、**鑫****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闽天****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高禹****公司、******公司、**省集****公司、******公司、******公司、**佳****公司、**省****公司、**省****公司、**同坤****公司、****公司、钧曜科技****公司、**省****公司、**华****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若公司名称有误或有遗漏****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乐镇集镇及老街路口人行道建设项目已由宁财[2025]2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安乐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04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安乐镇集镇及老街路口人行道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66元(其中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依据《****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5〕5 号)规定,****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不再满足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整改期间不得使用该受限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违者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未按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6.2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3〕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填报企业、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登记信息为准,未完成登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6.3根据建办市〔2019〕50 号、闽建筑〔2019〕22 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不认可一级、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不得作为本项目项目经理任职依据。

3.6.4本项目严格落实 “无欠薪项目部” 创建工作,承包人须落实劳务实名制、工资专户、工资保证金、现场维权公示、无欠薪承诺全套管控措施,遵照闽人社文〔2021〕48 号、闽人社发〔2024〕4 号、闽政办〔2024〕17 号、明建〔2019〕9 号、闽人社发〔2021〕3 号、闽建筑〔2025〕11 号、明人社办〔2024〕262 号文件执行,各类文件条款存在冲突时以最新文件为准。如发生欠薪并引发信访投诉,发包人有权暂停全部工程款拨付,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6.5本项目全过程严格遵照《****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规定,从严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

3.6.6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07月18 日08 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节假日均可),通过**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加急标书代写https://nhgzpt.****.com/home)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136****2664。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加急标书代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按《****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07 月28 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加急标书代写https://nhgzpt.****.com/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投标系统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com/home)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安乐镇

邮编:3654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7****80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1020号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6号

邮编:365000

联系人:小童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82****8828

传真:/

****中心名称:宁****交易中心

地址:**县翠江镇南大街222号翠源大厦2楼

联系电话:173****0890

交易平台:**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com/home)联系电话:136****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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