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兴安县湘漓镇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施工和监理公司的函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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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操作手册》要求,现对**县湘漓镇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项目实施项目进行项目施工、监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名称

实施地点

施工内容

资金来源

备注

1

****村委赵家

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灵源村委

**路面硬化长0.93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

****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6〕31号)


2

****村委农村

公共照明工程

渔江村委

安装太阳能路灯

221盏,其中渠口村23盏,**村25盏,上溪洲村25盏,上溪洲新村15盏,渠口村23盏,大渔塘村35盏,毛坪村14盏,太**村18盏,四级园村18盏,固村25盏。

****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6〕31号)


二、采购要求:按单个项目报名,项目报名单位需符合相关施工资质,****公司****公司)或负责人,能随叫随到,方便开展工作。

三、参选基本资质条件

1. 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及招投标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类似乡村道路硬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经验。

2. 监理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监理执业资格,熟悉乡村**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近3年内无监理失职、质量问责等不良记录。

3. 所有参选单位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严格遵守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

四、施工单位选定

本次采购我单位汇总每个项目对应的报名单位,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不少于三家)提交湘漓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民主评议、集体表决确定项目施工、监理单位。

五、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纸质原件)

1.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需提供);

2. 对应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监理执业人员资质证书(监理单位);

3. 企业在**县办公地址、固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佐证材料;

4. 近3年同类乡村基础设施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二)地址:**县湘漓镇花桥阳家48****政府****办公室)

(三)邮箱:xaxlzf@guilin.****.cn

(四)联系人及电话:唐宏 0773-****999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18:00标书代写

请各有意向的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整提交相关资质材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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