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五、其他补充事宜:
“6.15投标人****管理部门出具仓储设施备案证明,其备案登记日期须早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挂网发布之日;备案登记日期等于或晚于招标文件挂网发布之日的,该备案证明不予采信。”
更正为
“6.15投标人的仓库、冷冻库、冷藏库与证照(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载明地址一致的,对证照载明的仓库予以采信。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与证照载明地址不一致的,投标人应通过**省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已通过平台报告的证明。”
(二)“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及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中“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食材分组二:速冻食品:
“自有或租赁冷库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冷库温度稳定,有温度记录仪。”
更正为
“自有或租赁冷库容积不少于50立方米,冷库温度稳定,有温度记录仪。”
(三)“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及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中“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食材分组三:乳品、水饮品、烘焙零食:
“自有或租赁冷库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冷库温度稳定,有温度记录仪。”
更正为
“自有或租赁冷库容积不少于50立方米,冷库温度稳定,有温度记录仪。”
(四)“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及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中“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食材分组四:水果、蔬菜、豆粮制品、禽肉蛋、猪肉、牛羊肉、水产:
“自有或租赁冷库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冷库温度稳定,有温度记录仪。”
更正为
“自有或租赁冷库容积不少于300立方米,冷库温度稳定,有温度记录仪。”
(五)“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及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中“现场考察资格条件审查标准所需佐证资料清单”:
“自有或租赁冷库面积不少于50/300平方米,冷库温度稳定,有温度记录仪。”
更正为
“自有或租赁冷库容积不少于50/300立方米,冷库温度稳定,有温度记录仪。”
(六)“第五章 评标标准”中“‘评标竞价’评分办法”食材分组二:速冻食品:标书代写
“仓储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自有冷库或租赁冷库证明。
冷库面积≥600㎡,得5分;600㎡>冷库面积≥400㎡,得4分;400㎡>冷库面积≥200㎡,得3分;200㎡>冷库面积≥100㎡,得2分;100㎡>冷库面积≥50㎡,得1分;未提供或冷库面积<50㎡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更正为
“仓储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自有冷库或租赁冷库证明。
冷库容积≥600m3,得5分;600m3>冷库容积≥400m3,得4分;
400m3>冷库容积≥200m3,得3分;200m3>冷库容积≥100m3,得2分;
100m3>冷库容积≥50m3,得1分;未提供或冷库容积<50m3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七)“第五章 评标标准”中“‘评标竞价’评分办法”食材分组三:乳品、水饮品、烘焙零食:标书代写
“仓储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自有冷库或租赁冷库证明。
冷库面积≥200㎡,得5分;200㎡>冷库面积≥150㎡,得4分;150㎡>冷库面积≥100㎡,得3分;100㎡>冷库面积≥75㎡,得2分;75㎡>冷库面积≥50㎡,得1分;未提供或冷库面积<50㎡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更正为
“仓储能力:投标人提供的自有冷库或租赁冷库证明。
冷库容积≥200m3,得5分;200m3>冷库容积≥150m3,得4分;150m3>冷库容积≥100m3,得3分;100m3>冷库容积≥75m3,得2分;75m3>冷库容积≥50m3,得1分;未提供或冷库容积<50m3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八)“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及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中“一、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6.本项目投标人可多食材分组同时投标,但投标人自有/租赁冷库总面积不得跨分组重复共用,各食材分组资格审查所需冷库面积须单独分配、不可叠加抵扣。
(举例说明:投标人自有及租赁冷库合计实测面积320㎡;其中食材二分组资格要求冷库面积≥50㎡,食材四分组资格要求冷库面积≥300㎡。该投标人冷库总面积仅320㎡,若同时申报二、四分组,分摊后无法同时满足两组最低面积标准,因此仅能选择其中一个分组投标,不得同时兼投两组。)
投标人若同时投报多个食材分组,须在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中预先书面明确各分组单独分摊使用的冷库面积,所有分组分摊面积总和≤投标人冷库实际实测总面积,分摊数值如实填写至对应分组资格现场考核表。现场核查确认分摊面积后,一律不予变更。该分摊数据作为评标阶段打分依据。”标书代写
更正为
“6.本项目投标人可多食材分组同时投标,但投标人自有/租赁冷库容积不得跨食材分组重复共用,各食材分组资格审查所需冷库容积须单独分配、不可叠加抵扣。
(举例说明:投标人自有及租赁冷库合计实测容积320 m3;其中食材二分组资格要求冷库容积≥50m3,食材四分组资格要求冷库容积≥300m3。该投标人冷库总容积仅320m3,若同时申报二、四分组,分摊后无法同时满足两组最低容积标准,因此仅能选择其中一个分组投标,不得同时兼投两组。)
投标人若同时投报多个食材分组,须在资格审查现场考察表中预先书面明确各分组单独分摊使用的冷库容积,所有分组分摊容积总和≤投标人冷库实际实测总容积,分摊数值如实填写至对应分组资格现场考核表。现场核查确认分摊容积后,一律不予变更。该分摊数据作为评标阶段打分依据。”标书代写
(九)“省平台食材目录推荐品牌响应情况表食材分组二:速冻食品”中:冷冻水饺类增加品牌:**、海霸王、必品阁、船歌鱼水饺。所有冷冻水饺品牌需满足低盐少油,适配学生餐使用。
(十)“省平台食材目录推荐品牌响应情况表食材分组二:速冻食品”中:冻品调理肉制品增加品牌:美好、学子膳、正新。
(十一)本项目确认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确认函》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21日17点30分”,递交方式不变。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07-18
注: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如有冲突,以该更正公告为准,且作为该项目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标书代写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食堂食材采购联合体
地址:****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13-****5746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北大街108****中心8楼北区
联系人:董**
联系方式:189****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