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6 年 5 月 13 日,****法院根****集团****公司的申请,立案审查********公司预重整一案。依照《**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工作指引》第二十五条规定,****法院指定****事务所、****事务所、****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司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现发布资产处置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成立,公司类型为:****公司;其法定****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浙0383民初2011号涤除;公司注册资本10.9亿元,股东为****公司(持股70%)、****公司(持股30%),注册地址为:**省**市**市龙金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物投资,酒店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不含道路运输项目);销售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
二、“逸合城”项目概况
(一)项目整体情况
**公司目前仅投资开发建设位于**市****的“逸合城”项目。项目位于****,区域内主要有世纪大道、香林大道、**大道、临港大道等主次干道,系甬菀高速通过区域,区域交通条件较好;周围住宅小区较密集、商业密集度一般,周边公建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比较齐全。
(二)宗地主要出让条件及开发设计方案
XC-1-77地块
(1)2013年10月31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面积42159.7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出让终止日期至2084年4月17日,地块出让价为10940万元【产权证号:苍国用(2015)第03700号,不动产权证号:浙(2021)**市不动产权证明第****519号】;主要经济指标包括:容积率1.0-3.0;建筑限高≤100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2)宗地原规划建设6幢高层住宅楼(总层数32、33层)、2幢配电房;机动车停车位1224个;非机动车位2127个。建筑面积166119.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479.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4296.45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1045.33平方米、社区及居家养老用房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137.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640.38平方米。
(3)目前项目已停建(未开工),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即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供水、通排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具体情况以现场为准。
三、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所披露的**公司及项目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使用,临时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2.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投资人预招募程序,且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临时管理人行使。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仅供参考使用。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临时管理人。
(二)投资方式
临时管理人致力于引入有实力的投资人、最终实现该项目复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重整、整体受让等方式,从而增加投资方投资选择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三)报名条件
意向投资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承诺愿意按照本公告及临时管理人制作的其他招募文件的要求参与后期投资人遴选,在参与重整的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4.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联合参与投资,但其中至少一个意向投资人需完全符合以上条件。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2时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临时管理人指定报名地点,并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临时管理人指定邮箱。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提前取消或**报名期限。
2. 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需提交加盖公章或签名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具体包括:
(1)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模式、投资报价、资金来源、经营方案等,以及其他需要特别强调或说明事项);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业绩、工作经验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就投资对价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为自然人时,则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 保密承诺函:意向投资人应当承诺对从临时管理人或债务人处获取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善意使用临时管理人或债务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并取消不履行保密义务的意向买受人的资格。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临时管理人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临时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进一步洽谈。
(五)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如要求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当与临时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及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尽职调查申请及资料清单提供相关材料,并予以必要配合。意向投资人可以在任一阶段书面申请放弃本次投资,并将尽职调查中已经获取的全部材料返还临时管理人,不得截留及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意****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六)洽谈磋商环节
为保证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临时管理人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投资意向方案进行充分研判评估,****政府的具体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与意向投资方进一步磋商;并根据最终磋商方案决定是否发布正式投资者招募公告。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省**市鹿**市府路尚锦商厦(瓯越中央法务区)1 幢 4 楼**人民联合律师 事务所。
2.联系人:姜律师,158****3362。邮箱****@qq.com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参与投资。
********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