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一至九年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二、合同标的
三、合同总金额
3.1单个学生校服的总价(注:总套数3套,其中夏季运动服2套,春秋季运动服1套),单个学生校服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玖元整 ,即¥ 259 元,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保险、包装、检验、纳税等一切费用。
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并收集完尺码数据之后在30日内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随货物附上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完整的产品标识。
4.2乙方应在交货前10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做好验货、收货安排。
4.3乙方所提供的货品应按每件(条)或每套校服独立牢固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以及甲方名称。
五、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校服安全与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中B类要求、《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中对应年龄段安全标准、《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全项要求、《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29862-2013)、**省地方标准DB35/T836-2015《学生服装》等标准,且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起球、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安全指标均要符合检测标准的要求。若国家或省市级单位有发布新的生产执行标准,则按最新的标准执行。注:以上标准若有更新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5.2燃烧性能、附件锐利性、绳带、残留金属针等应符合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5.3.所有学生服装的技术要求分为中文标识、内在质量和外观缝制质量技术要求等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做工精细,各部位线路顺直、整齐、牢固,针迹均匀,起止针处应回针,面料连接处应做全包边处理。供货时需要提供相关质检报告。质检报告中校服必须至少涵盖纤维含量、克重、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等质量要求必检项目指标。
5.4学生校服面料必须采用一等品或优等品,基本安全技术为B类。
5.4.1穿着性能:舒适透气、吸汗排湿,适合学生日常运动及校园活动;耐用性能:耐洗耐穿、不易褐色、不易变形、抗起毛起球(起毛起球等级不低于3-4级)。
5.4.2环保要求:面料及辅料均须符合环保标准,无刺激性气味,不含有害物质。
5.5所提供的所有校服不得使用有毒(致癌)、过敏(致敏)的染料、化学用剂(助剂)、辅料与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走纱、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裁剪规整,缝制工艺精良;拉链、纽扣等辅料质量可靠,顺滑耐用、不易断裂或脱落,无尖锐边角;配有纽扣的每套学生装应配备备用纽扣大小各一粒,学生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
5.6采购周期内所生产供应的学生校服面料品类和面料规格质量不得低于本次采购文件中的“面料成分及技术要求”中的规格及技术参数的相关要求,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学校有权退货及要求退回货款,并保留进一步追诉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利。
5.7校服的耐久性标签上必须按照GB/T1335.1-1335.3《服装号型》规定设置号型,型号****学校统计与学生填报工作,标签须预留留白处,用于学生签名记录
5.8生产流程要保证面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卫生,避免污染;校服中的辅料(如领子、袖口等)也要按照校服成分要求,保证校服质量。
5.9校徽、****学校自行提供,中标供****学校满意为准,且须保证图案清晰光亮、牢固耐洗不褪色。供应商不得在****公司广告性图案。
5.10供应商所提供的校服附件(如拉链、按扣、松紧带等)须保证产品质量,经久耐用。
5.11裤子为全松紧裤腰,腰内有抽绳,抽出口须锁眼。
5.12确定校服样式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校服****学校提供样衣的要求,协助学校确定最终样式。供应商****学校指定地点展示。供应商自带展示货架并在货架明显位置设置供应商标识,以便于区分。展示样品明显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所有涉及款式设计、调整的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5.13提供专门的洗涤、保养说明书,作为参考,以便减少人为因素对服装的影响,**服装的使用期。
六、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到货留样检验。甲方应与乙方明确校服到货时间。校服到货验收应在校服选用组织全程在场监督下完成。乙方须提供同批次校服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留存不同批次、样式的样衣,对校服进行检测验收。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甲方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
(2)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所有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标识及报告须真实、清晰、耐久,不得涂改或缺失。甲方应在验收环节核验标识与报告的一致性,存档备查。未达标校服禁止发放使用。
(3)在“双送检”过程中,若发现校服质量不符合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方案。乙方须承担全部复检费用,并对不合格批次实施退换货处理,同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同一企业连续两批次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纳入乙方黑名单。
(4)建立校服留样制度。在校服检查验收时随机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不少于3套(件)留样封存,留样期限不少于3年,以备后续质量追溯和复检。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甲方财政资金到位,乙方交付的所有校服检验合格、学生完成校服尺码调换,且经抽检合格无质量问题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并付清货款。
八、履约保证金
√无。
九、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服务对象2025-2026学年一至九年级学生,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服务期为 2026年 7月 15 日 至 2027年 7 月 14 日。
特别说明:本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模式,仅约定每个采购年度集中采购校服供货及付款事宜,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承担售后服务义务,系独立于采购期限的持续性承诺,****学校是否与乙方续签采购合同,乙方均须继续履行已交付校服的剩余服务周期内的全部售后义务,但甲方有权根据各年度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调查结果、乙方履约合规情况,单方决定是否要求乙方继续提供剩余售后服务期内的服务。
十、售后服务
10.1 更换服务:校服交付后,若出现尺码不合适、质量瑕疵(非人为损坏)等问题,家长可在收到校服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更换申请,中标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更换服务,更换周期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10.2 增订补订服务:后续因新生转学、校服破损等原因需增订、补订校服的,中标供应商需提供至该年级学生毕业的补订服务,家长提交申请后,补订周期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补订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确定的对应款式单价。
10.3 售后响应:中标供应商需设立专门的售后咨询电话及线上服务渠道,提供7×12小时(8:00-20:00)咨询服务,对家长的咨询、投诉需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
10.4 质保承诺:中标供应商对校服提供至少1年的质量保障期,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如面料破损、缝线脱落、拉链损坏等),需免费维修或更换;超过保修期限,如出现质量问题,仍提供终身免费维修服务;学生体型发生变化或校服意外损坏,在可修改情况下,义务无偿修改。
十一、违约责任
11.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或未按合同规定供货、交付的,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按中标合同总金额 1%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赔偿。
11.2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校服或验收未通过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供校服的,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按中标合同总额的1%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损失赔偿。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并最终验收合格后,若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当年度满意度调查不合格,不再签订次年合同。
11.3 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按签订合同总金额 20%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相应赔偿。
11.4 因乙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应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5 ****教育局、****管理局等上级部门抽检不合格的,即为质量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并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已经签订的合同,同时当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签订次年合同。
11.6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的,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需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全事故或特**全事故的,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若乙方存在价高质差、商业贿赂、经营异常等失信行为,或连续两年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将乙方信息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纳入校服供应企业“黑名单”,不再向乙方采购校服。
11.8甲方财政资金到位,乙方交付的所有校服检验合格、学生完成校服尺码调换,且经抽检合格无质量问题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并付清货款。每逾期一日按中标合同总额的1%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
11.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甲乙双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十二、知识产权
12.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纳入教育行政部门违法失信“黑名单”)。
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
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不可抗力
14.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4.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十五、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已确定事项。
十六、其他约定
16.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6.3合同履行期自生效之日起 1 年,至 2027 年 7 月 14 日止。
16.4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一份至主管的教育部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5其他:√无。
(以下无正文)
签订地点: ****
签订日期: 2026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