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项目沥青砼招标补遗公告
(编号:总-省道310项目沥青砼2026-04 )
各投标人:
现针对**310项目(总-省道310项目沥青砼2026-04 )招标采购进行补遗。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汇款标书费,备注栏要求如下:
供应商应于 2026 年 7 月19 日17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七条路项目沥青砼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标书代写将付款凭证于 2026 年 7 月19日17 时前发至邮箱****@qq.com,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包件省道310项目沥青砼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标书代写
标书款账户:
账户名称:****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道310**市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马甸支行
帐 号:01-99-014271-01
现更改为:
供应商应于 2026 年 7 月19 日17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310项目沥青砼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标书代写将付款凭证于 2026 年 7 月19日17 时前发至邮箱****@qq.com,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包件省道310项目沥青砼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标书代写
标书款账户:
账户名称:****工程局有限公司省道310**市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马甸支行
帐 号:01-99-014271-01
此前已完成标书购买、提交付款凭证且汇款备注填写 “**七条路项目沥青砼标书费用” 的投标人,标书购买及文件下载权限不受本次变更影响;后续新参与本项目、首次办理标书购买手续的供应商,汇款备注统一按照本次更正后的内容填写。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
****工程局有限公司
省道310**市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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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公告.docx-**310沥青砼[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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