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6年1月20日作出(2026)皖072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物华公司”或“债务人”)重整一案,并于2026年6月16日出具(2026)皖0722破1号决定书,****事务所、****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全面梳理、核查债务人的财产及负债情况,保障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管理人现拟对外公开遴选审计机构,****公司重整工作提供专项审计服务。本次审计重点核查债务人核心财务事项、资产负债真实状况、关联资金往来、房地产项目(“**国际城”)开发及销售资金账目等。相关遴选及审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一)基本登记信息
物华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世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6287XB,注册地址为**省**县**镇渡**路。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市物华房****公司持股70%、****公司持股30%。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销售。
(二)财务及资产负债状况
根****事务所于2025年5月29日作出的《清产核资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物华公司资产总额为26,786.55万元,负债总额为42,710.2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923.68万元。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
(三)主要资产项目情况
物华公司名下核心资产为位于**县的“**国际城”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595,275.04平方米。目前资产状况如下:
1.已建成交付住宅面积268,442平方米(共2,375套);
2.未完全完工住宅面积82,220平方米(共9栋房屋,合计668套)。其中,3栋(共220套房产)已出售给******公司,已办理过户但尚未完成综合验收,尚欠购房款约955万元;其余6栋房屋(共448套,其中206套已办理抵押登记)因债务原因被抵押、查封,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3.已建成门面26套(面积共计4,793.51平方米)及已建成商品房165套(面积共计20,666.18平方米),该部分门面及商****银行;
4.两块占地面积分别为14,592.48平方米、28,329.33平方米的未开发商住土地使用****银行)。
上述资产****法院查封状态。
以上资产及负债,****登记中心登记为准。以上信息仅为参考。
二、工作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中****公司重整项目编制并出具《重整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人核心资产(“**国际城”项目)的现状分析、续建成本测算、去化周期及销售前景预测;
2.债务人所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区域房地产市场分析;
3.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条件下的偿债率对比测算及分析;
4.债务人重整的经济可行性、法律可行性及社会效益分析;
5.管理人合理提出的其他与重整可行性分析相关的要求。
(二)汇报与沟通
1.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向管理人反馈工作进度。
2.配合管理人、法院或债权人会议的要求,就《重整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的相关专业问题进行解答和汇报。
三、时间进度要求
(一)中选机构应于2026年8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初稿。
(二)因客观情况确需延期的,经管理人书面同意后,可适当顺延。
四、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须为**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专业研究机构,具备开展重整可行性研究的专业能力。具有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破产重整咨询等相关业务资质的优先。
2.报名单位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3.报名单位需具有大型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可行性研究、财务顾问或相关项目咨询经验,最近三年内办理过同类业绩并出具相应报告者优先。
4.报名单位需书面承诺,按公告及合同要求按时、保质出具报告,不得以缺少费用、案件复杂等任何理由拖延办理进度。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咨询费用设有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应为包干价(含税及一切差旅办公费用等)。最终中标价待破产财产分配时作为破产费用一次性支付。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人
有意向承接本案可行性研究业务的机构,请于2026年7月25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PDF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密封)邮寄至管理人通讯地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5日17:00前。加急标书代写
收件地址:**省****斗星城B4栋3层**创元律师事务
所
联系人及电话:
赵堃律师:133 8562 0955
凡龙律师:130 4551 8587
电子邮箱:****@qq.com
七、报名提交的材料
1.机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履历及房地产重整咨询/研究相关业绩证明;
3.本次服务工作方案(包含工作思路、进度计划、人员配置等);
4.服务费用报价单(加盖公章);
5.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无利益冲突等书面承诺书。
八、机构的选定
1.报名文件提交期届满后,经资格审查后,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资质、工作方案、房地产破产重整项目业绩以及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选任。加急标书代写
2.本次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3.服务机构应对本案有关材料保密,未经管理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关于报名机构提交的文件,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5.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照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管理人可通知备选机构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遴选。
九、费用支付
1.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机构自行承担。
2.编制报告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差旅及相关成本费用由中选机构自行承担。
3.服务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作为破产费用予以清偿。
十、附则
管理人依法履职,****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