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利益,****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事宜(简称:招募/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具体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进展情况,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公司的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在提供投资资金外可能需要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公司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五)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六)一家或一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即视为招募有效。
(七)本次招募为第一次招募,若无人报名,管理人有权再次招募。
(八)本公告所称招募、重整等,均含招募等内容。具体用词含义,若有歧义,请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与管理人书面确认。
二、债务人概况
(一)基本登记信息
物华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世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6287XB,注册地址为**省**县**镇渡**路。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市物华房****公司持股70%、****公司持股30%。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销售。
(二)财务及资产负债状况
根****事务所于2025年5月29日作出的《清产核资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物华公司资产总额为26,786.55万元,负债总额为42,710.2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923.68万元。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
(三)主要资产项目情况
物华公司名下核心资产为位于**县的“**国际城”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595,275.04平方米。目前资产状况如下:
1.已建成交付住宅面积268,442平方米(共2,375套);
2.未完全完工住宅面积82,220平方米(共9栋房屋,合计668套)。其中,3栋(共220套房产)已出售给******公司,已办理过户但尚未完成综合验收,尚欠购房款约955万元;其余6栋房屋(共448套,其中206套已办理抵押登记)因债务原因被抵押、查封,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3.已建成门面26套(面积共计4,793.51平方米)及已建成商品房165套(面积共计20,666.18平方米),该部分门面及商****银行;
4.两块占地面积分别为14,592.48平方米、28,329.33平方米的未开发商住土地使用****银行)。
上述资产****法院查封状态,以上资产及负债,****登记中心登记为准。以上信息仅为参考。
三、投资方式及报名条件
(一)投资方式
投资人可选择单种或多种投资方式,综合形成投资**方案。最终,在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基础上形成最终投资协议,统筹协****公司的重整工作,招募投资人具体投资方式范围如下:
1.股权投资
投资人投入股权转让款作为重整资金,重整****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债务清偿,投资人可根据****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清偿债务等。不排****公司****公司投融资、引入**、以股东身份实际经营项目及为重整计划全面履行及清偿承担兜底责任。
2.共同经营投资
****公司股东身份,****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并为持续生产、经营、偿债等提供资金、技术、**等多方面支持,以最终实现重整计划。不排除投资人为重整计划全面实现及清偿承担兜底责任。
3.出售式重整
****公司优质资产剥离,并由投资人收购。
4.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投资方式
以上投资方式可单选、组合,或采用投资人认为的其他投资方式,形成具体投资方案。投资人具体投资方案、商务条件,以最终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
(二)投资人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4.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与其选择的投资方式相对应的资质条件。
5.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良好。
6.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的,具有其他上下游、供应链等**背景,****公司重整带来更大支持和帮助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意向投资人需充****公司房产、土地等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意向投资人可以单独投资或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中各意向投资人需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四、报名材料(格式自拟)
(一)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应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业绩情况等内容;
(二)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公司财务报表、近一年内的信用评级报告(若有);
(五)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六)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尽调申请书及保密承诺函;
(八)其他可以证明意向投资人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组织架构图、审计报告、投资者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历史沿革等);
(九)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且需说明各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法人)或本人签名(自然人)。
五、招募流程
(一)管理人以公告、邀请等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网站、自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向意向投资人发出邀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18时。标书代写
(二)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陆份,于2026年9月15日18时前,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邮寄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方式向管理人提交,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若形式审查过程中管理人认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最长30天的补正期。若逾期仍未补正的,视为未报名成功。
报名邮递地址:**省****斗星城B4栋3****事务所
联系人及电话:
赵堃律师:133 8562 0955
凡龙律师:130 4551 8587
电子邮箱:****@qq.com
六、重整投资方案的编制及提交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年9月15日报名时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初稿),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竞选资格。该方案应当符合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并保证方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和《重整投资方案》(初稿)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后,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在10日内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500万元。未按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公司重整后续程序的资格。
(三)若报名人数超过2家单位(含2家单位),管理人将组织听证会并最终确定入围投资人。
七、投资人确定
经上述程序初步选定入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与入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最终确定一家重整投资人。该中选投****公司投资人。中选投资人所缴纳的500万元投资保证金转为重整保证金。
八、保证金退还及没收
对于未入围、未中选或重整计划未获通过等应退保证金情形,管理人将在以上情形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中选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或未按约定投入重整资金,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中选投资人在投标中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