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湘江新区雷锋片区供水保障工程-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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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7-17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3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3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03 09: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15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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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各投标人: 湘江新区雷锋片区供水保障工程施工现发布澄清答疑公告。本次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现调整评定分离工作规则里的具体要求,取消2.6条的规定,在定标会议前不对中标候选人开展考察、质询。 2、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中:注2、类似业绩与项目所在地匹配要求中:“项目所在地为:**省﹒**市﹒市辖区”调整为“项目所在地为:**省﹒**市”。 二、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是否可以提供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回复: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4条款执行。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不可以作为佐证材料。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均不变。标书代写 **** **** 2026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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