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关于遴选《**市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分析项目》
承接单位的公告
为更超前、更精准研判宏观经济走势,多角度科学剖析经济运行短板、堵点问题,靶向提出务实管用政策建议,夯实高质量发展分析研判体系支撑,****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拟公开遴选《**市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分析项目》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市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分析项目
(一)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跟踪监测**三次产业、消费、投资、进出口等核心指标,识别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提高经济分析研判及时性。
(二)完善经济预测模型。进一步优化完善现有的**市GDP预测与经济增长影响因素模型(以下简称模型),多视角、多维度,宏观与微观相印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供给与需求相支撑,分析行业发展情况、预判经济走势,提高预测精准性。
(三)深化形势政策分析。结合国际局势变化与国家、省级重大政策出台情况,深入分析对**市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针对当前经济运行态势及阶段性发展需求,及时提出宏观调控、产业扶持、投资拉动、消费提振等合理化建议。
(四)提供经济运行分析体系实际应用成果。提供不少于两篇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或行业发展趋势报告(具体选题根据经济形势分析研究需要确定),季度GDP预测模型更新迭代及误差校验情况梳理。
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含税),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服务期限为一年。
(一)项目承接单位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二)项目承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项目承接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2021年以来承接过沿海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项目研究、熟悉**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者优先。****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组织,不得作为我委项目采购服务的承接主体。
(四)申请单位应长期关注和全面了解**和**经济基础、自贸港政策情况,对**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指标有研究经验,有专业化研究队伍,具备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项目承接经验。
(五)项目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六)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要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完成过类似项目或发表过类似成果。项目组应包含至少8名经济学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人员。
(一)申请人应提交申报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申报人如实填写附件《****委员会项目申请书》,提出项目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等。
2.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组织,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信用**”****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机构公章。
6.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应加盖项目承接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密封送至**省**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2栋十五楼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科(邮寄信封上需注明“**市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分析项目”,邮编:572000),电子版发至****@163.com。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27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一)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通过的单位材料不予退回;如申请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二)我委将根据遴选评分标准(附件2),组织对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择优遴选服务承接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三)项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委员会所有,承接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0898—****5496。
(七)投诉联系方式:0898—****59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2栋十五楼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科
附件:1.****委员会项目申请书
2.项目遴选评分标准
****委员会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