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7-20
文件有效性:
**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遴选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人才支撑战略,扎实做好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6年度培育任务,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我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自愿申报、择优录取,落实发布公告、评审认定、公示备案和签订协议(合同)等规定程序。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申报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失信记录。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备满足50人以上培训班同时教学的条件。
(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五)具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及档案管理制度。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及规范管理能力,能够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六)近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出现过培训项目验收不合格等情况。
(七)承诺不将培训任务分包、转包,严格按照培育方案开展教学工作,主动接受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申报材料
请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一式贰份):
1. 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基地情况、保障措施、办学经验、能承担的专业(班次)、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2. 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过往培训经历及以往学员满意度评价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遴选程序
1. 发布公告:****政府网发布遴选公告。
2. 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对照公告要求,自主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3. 资格审核:****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机构提交的资质证书、佐证材料等进行逐项复核审查。
4. 会议研究: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经集体研究审定。
5. 公示备案:审定后的培育机构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6. 签订合同:与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及工作要求。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6年7月20日—8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环境股
联系人:王辉平
联系电话:137****9744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