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大湖白马夫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吉林-永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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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大湖白马夫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07-20 09:24

北大湖白马夫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

****环境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0日我局拟对北大湖白马夫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0日-7月2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6587 通讯地址:**省**市**区松滨路45号

邮 编:13201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大湖白马夫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

**市**县北大湖镇

****

**市****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县北大湖镇白马夫河,占地面积300036m2,**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面积29.86万m2,生态砌块护坡754m,修建山皮石施工便道 672m2,设置不锈钢生态保护宣传牌 4个(规格1000*800mm)。本项目总投资5693.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35%。

一、施工期:

1、废气:①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②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采取洒水降尘,减少物料的堆放时间。

③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车行道路,应采取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等,并辅以洒水等措施,并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

④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日洒水1~2次,扬尘严重时应加盖防尘网并加大洒水频率。

⑤工地周围环境的保洁。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 m范围内。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可移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施工过程中,进出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中,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本工程设置1个20m3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

(2)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3)固定施工机械安装减震基础,必要时设置单独的隔声操作间。

(4)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

(5)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禁止超载超速,经过敏感目标时减速慢行,尽量避免鸣笛。

4、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指定垃圾点;.沉淀池泥沙回填至临近河道岸坡。

5、生态环境:

(1)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对植被的扰动。

(2)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3)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或减轻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的惊扰。

(4)临时占地对荒草地和动物栖息地造成破坏,临时占地随工程建成后将进行植被恢复。

(5)施工前期应重点做好排水、拦挡等临时措施。

(6)随时将填铺的松土压实,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并做好防护措施。

(7)减少大面积土体裸露时间,临时堆料场进行苫盖防护;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平整,恢复原有用途。1.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8)加强施工期管理禁止施工人员钓、网等捕鱼行为发生。

(9)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采取从上游至下游逐一施工的方式,避免同时施工对水体生态环境及鱼类生境造成影响。

(10)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可移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均不进入地表水体。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