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5万元。
4.最高限价:2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投标,应提供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其它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委员会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后加盖公章,并于2026年 7 月 24 日17:30(**时间)前,按要求将《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人员邮箱(****@qq.com,联系人:赵工,电话:131****2502)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或将原件送至:**市**东路288-64号三楼(****)。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获取。
3、资料费:300 元,确认参加磋商时交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 29 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东路288-64号三楼(****)
开标时间:2026年 7 月 29 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东路288-64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3.本次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月塘镇旺月路与军民河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联系人:汤主任
联系方式:178****6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东路288-64号三楼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3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