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覆盖盲区应急广播终端补点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0日 10:11 |
| 预算金额 | ¥38.2867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田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877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庆符镇兴盛路28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7****87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庆符镇兴盛路28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7****8777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覆盖盲区应急广播终端补点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覆盖盲区应急广播供电接入一体化服务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382,867.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82867.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服务不可拆分 本项目为供电接入一体化服务,各环节紧密关联、不可拆分: 1.电力杆路**许可、表箱安装、电网接入、验收送电属于供电服务完整链条,必须由同一具备供电专营资质的主体统筹实施; 2.若拆分采购,将出现产权归属不清、安全责任不明、验收无法闭环、运维责任推诿等问题,无法保障供电稳定性和服务连续性。 (二)供电营业属法定特许经营,区域内天然唯一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供****能源局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在划定的供电营业区内专营电力供应业务。 **行政区域内仅****所属供电主体具备合法供电营业资质,拥有县域公用电网的统一运营管理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法独立完成公用电网接入及正式送电手续。 (三)电力杆路为专属产权**,第三方无权限使用 本项目盲区终端均位于乡村野外,需就近挂载于公用电力杆路实现接电,县域内公用电力杆路产权全部归属于当地供电企业,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电力设施上挂载设备、架设线路,否则将危及电网运行安全,涉嫌违法。 杆路挂载必须经产权单位审批,并由产权单位或其授权单位实施安装作业,第三方施工单位无独立实施权限。 (四)拟选供应商具备完整履约能力 拟采购供应商****,是**县域业务承接主体,持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二级资质,具备电力接入工程施工、电网接入办理、验收送电全流程服务能力,可一站式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符合一体化服务要求。
名称: ****
地址: **省**市**区柏溪街道一曼路778号
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7日
无
联系人: 田洪
联系地址: 庆符镇兴盛路285号
联系电话: 157****8777
2.财政部门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地址: **省**市**庆符镇兴盛路152号
联系电话: ****361
****
2026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