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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82MA1TDL337T | 建设单位法人:胡少卿 |
| 周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开发区罗家港货站南路2号 |
| ******固定式X、γ射线及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9-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江****经济开发区罗家港货站南路2号 |
| 经度:120.330556 纬度: 31.99972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5 |
| 苏环辐(表)审〔2024〕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 2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82MA1TDL337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6MA20BXME5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6MA20BXME57 | 竣工时间:2025-11-2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6-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695-****695.html?newsid=****671 _t=****51156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地点:****开发区罗家港桥货站南路2号租赁中科苏派****公司厂房。项目内容:使用租赁厂房原有固定式探伤房(1号探伤房),配备1台192Irγ射线探伤机(单枚活度为3.7×1012Bq,属Ⅱ类放射源)、1台75Se γ射线探伤机(单枚活度为3.7×1012Bq,属IⅡ类放射源)、4台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在2号车间东北角**一座探伤房(2号探伤房),配备1台192Ir γ射线探伤机(单枚活度为3.7×1012Bq,属Ⅱ类放射源)、1台75Se γ射线探伤机(单枚活度为3.7×1012Bq,属Ⅱ类放射源)、4台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用于开展X、γ射线探伤服务。在租赁厂房内,**1座源库用于存放γ射线探伤机。 | 实际建设情况:****已**2座固定式探伤房(1、2号探伤房),各配备1台192Ir γ射线探伤机、1台75Se γ射线探伤机和4台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已为每个探伤房配备2名辐射工作人员,项目运行后每个探伤房每周开机曝光时间不超过10h,年工作50周,年曝光总时间不超过500h。本项目源库位于1号探伤房内,本项目4台γ探伤机存储于源库内。 同时在2号车间开展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移动式X射线探伤使用探伤房内4台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已为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配备2名辐射工作人员,项目运行后年曝光总时间不超过50h。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2座探伤房曝光室工件门及人员门均拟设置与探伤机高压联动的门-机安全联锁装置,防止人员误入;拟在2座探伤房曝光室工件门及人员门的门口及内部拟设置带有“预备”“照射”状态的工作指示灯,同时曝光室内外醒目位置拟设置清晰的对“预备”和“照射”信号意义的说明,照射状态指示装置与探伤装置联锁,以提醒工作人员和其它人员在照射时不要靠近和逗留;门-机联锁装置、声音提示装置工作指示灯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2座探伤房曝光室工件门及人员门拟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警示说明,用于提醒无关人员勿在其附近出入和逗留;拟在控制台处设置钥匙开关,控制台及曝光室内部四周墙壁上拟设置急停机按钮且按钮将带有标签,标明使用方法,确保出现紧急事故时,能立即停止照射。工件门及人员门拟设置紧急开门按钮,确保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够逃离事故现场。2座探伤房曝光室均拟安装固定式剂量率仪,并与门-机联锁相联系。同时探伤房曝光室内配备监视监控装置。拟为本项目2座探伤房配置2台辐射剂量巡测仪和4台个人剂量报警仪,用于对瞬时辐射剂量率的实时报警及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监测。 本项目1号探伤房设置1个专用源库,用于储存本项目4台γ射线探伤机。明确安排2名辐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放射源库的保管工作。源库门拟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警示说明;同时安装红外报警及监控探头,对放射源库实时监控;源库拟设置双人双锁,并由专人负责,γ射线探伤机出入库时应进行监测并有详细记录。 移动探伤项目拟制定X射线探伤操作规程及X射线移动探伤流程,探伤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先示警再开机的操作程序,以防发生误照射事故;X射线探伤工作尽可能地安排在傍晚或夜间工人完全离场的情况下进行,根据现场条件来划定防护距离,运用距离、时间及屏蔽物等防护原则进行防护。现场探伤时,工作前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区界设警戒线、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配备“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并与探伤机联锁。开机后根据实测值按照《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拟为移动探伤项目配置1台辐射剂量巡测仪和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用于对瞬时辐射剂量率的实时报警及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2座探伤房曝光室防护门已设置与探伤机高压联动的门-机安全联锁装置,防止人员误入;曝光室防护门的门口及曝光室内部已设置带有“预备”“照射”状态的工作指示灯及声音提示装置,同时曝光室内外及操作室醒目位置已设置清晰的对“预备”和“照射”信号意义的说明;照射状态指示装置与探伤装置联锁,以提醒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在照射时不要靠近和逗留;门-机联锁装置、声音提示装置、工作指示灯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曝光室防护门上已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用于提醒无关人员勿在其附近出入和逗留;操作台处已设置钥匙开关,操作台及曝光室内部四周墙壁上已设置紧急停机按钮及标签说明,确保出现紧急事故时,能立即停止照射。防护门已设置紧急开门按钮,确保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够逃离事故现场。曝光室内已设置固定式剂量监测仪及监控系统,曝光室工件门外已设置视频监控。 本项目探伤房已设置1个专用源库,用于储存本项目4台γ射线探伤机。明确安排2名辐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放射源库的保管工作。源库门已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警示说明;同时安装红外报警及监控探头,对放射源库实时监控;源库已设置双人双锁,并由专人负责,γ射线探伤机出入库时已进行监测并有详细记录。 移动探伤项目已制定X射线探伤操作规程及X射线移动探伤流程,探伤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先示警再开机的操作程序,以防发生误照射事故;X射线探伤工作尽可能地安排在傍晚或夜间工人完全离场的情况下进行,根据现场条件来划定防护距离,运用距离、时间及屏蔽物等防护原则进行防护。现场探伤时,工作前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区界设警戒线、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配备“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并与探伤机联锁。开机后根据实测值按照《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已为移动探伤项目配置1台辐射剂量巡测仪和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用于对瞬时辐射剂量率的实时报警及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监测。 公司内部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已成立,已制定相关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且已 按照规定上墙;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均通过了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公司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检测,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已佩戴个人剂 量计,并建立了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已完成职业健 康体检,并已建立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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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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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