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电子肠镜及胃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电子肠镜及胃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三十里铺镇****园区**路23号******公司综合厂房201室9-10
中标金额:****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主要标的名称:电子肠镜 品牌:奥林巴斯 规格型号:PCF-H290DI 数量:2根 单价:549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魏新、席绪霞、刘向国、刘会林、陈先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费用”要求。
金额:20646.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政府采购网、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等媒介上发布;
2.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0155。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总得分84.3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市**区**路203号
联系方式:0554-****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常玲
联系方式:0551-****1280、157****2699
应急客服电话:0551-****1275(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广壮(采购人代表)、常玲(代理机构)
电 话:0554-****570,157****269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