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科美特电子材料项目配套11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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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环境局
2026-07-06

关于**科美特电子材料项目配套110千伏
供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7-17 09:41

****集团****公司****公司:

你公司《关于**科美特电子材料项目配套11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公司编制完成的《**科美特电子材料项目配套11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扩建间隔。塔布220kV变电站扩建4个110kV出线间隔,至科美特(朗昆)2回,久泰1回,金达威1回,占用西起第一、二、三、四个间隔。

(二)线路工程。****电**电缆终端钢管杆线路路径长1.8km,其中**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4km,采用直埋敷设;**架空线路路径长1.4km,同塔双回路架设;**预留**朗****公司项目配套11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接线线路0.7km,同塔双回路架设。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境内。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026年7月6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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