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 |
**市城南镇双联村集体经济组织 |
招租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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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标的: |
木鱼山三桥上溪坑场地出租 |
起始价: |
15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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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 |
3年(如遇政策性原因或指标建房用地,出租方提前收回租赁场地则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租金按实结算,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无条件交还租赁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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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
一、租赁标的: 位于**市城南镇双联村白溪木鱼山三桥上溪坑,场地出租,场地面积约15亩左右。(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确认) 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竞租结果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 23 日 16:00时整加急标书代写 开户行:****银行城南支行 户名:****政府财政所 账号:201********9983 电汇或转账时须在用途栏中注明“三桥上溪坑场地出租”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费用按中标价计算,承租方在竞租结果公示后3天内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的租金;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赁期限满前一个月全额付清,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赁期限满前一个月全额付清,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租金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赁标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租赁标的不得经营使用易爆易燃危化品、污染类物品,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随意变更租赁标的的用途,否则视为承租人严重违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如有损坏,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3、水、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或被查处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5、租赁期内,因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 6、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对标的进出口环境进行清洁保洁管理,不得造成污染,影响村容的现象,若被出租方或相关部门发现存在此现象的,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保持场内环境干净卫生,定期进行清扫保洁。 8、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得干预,但承租方违法违规经营除外。 9、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者。 承租方若违反上述条款,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无偿收回承租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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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及公告发布媒体: |
报名时间:自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 公告发布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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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及办法 |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 23 日16:00时加急标书代写 二、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供审查: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省**市**市**街道王府基村村部综合楼三楼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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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1、承租方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且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承租人须自行办理相关合法经营手续并依法缴纳税收。 3、承租方应按约及时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届满后且承租方不行使承租权时,承租方在出租方租赁标的上所投入的固化资产及其他设施按原状不得拆除,承租方不得故意损坏,承租期满后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可移动财物在15天内由承租方自行处理,超过15天还未搬迁的,移动财物作为承租方弃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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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一、报名电话:158****6688 二、报名地址:**省**市**市**街道王府基村村部综合楼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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