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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水罚听公告第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县城乡供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含结算审计)(二次)”涉嫌围标、串标行为案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 年 7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二、听证地点:****(**县台拱街道萃文路16号)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四、听证内容: 听证申请人******公司认为未参与“**县城乡供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含结算审计)(二次)”项目串通投标,不服****对其作出的拟处罚决定,应其申请决定举行本次听证。
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 2026 年 7 月 24 ****机关办理参加听证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机关联系人:张红晨
****机关电话:0855-****990
****机关地址:**县台拱街道萃文路16号
****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