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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413284 | 建设单位法人:田晓宏 |
| 吴金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经济开发区黄海四路2号 |
| 年产5000吨嘧菌酯原药及副产醋酸甲酯5109吨、醋酸2664吨、甲醇2375吨、氯化钠4363吨、甲酸钠899吨、十二水磷酸三钠985吨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黄海四路2号 |
| 经度:121.049950 纬度: 32.544340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6 |
| 通行审批〔2023〕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413284001P |
| 2026-03-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477.74 |
| 4933.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41328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5413284 | 验收监测单位:**迈****公司,****集团****公司 |
| 913********668839K, 913********7720281 | 竣工时间:2025-11-15 |
| 2025-11-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30 |
| 2026-06-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167/325.html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00吨嘧菌酯原药及副产醋酸甲酯5109吨、醋酸2664吨、甲醇2375吨、氯化钠4363吨、甲酸钠899吨、十二水磷酸三钠985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0吨嘧菌酯原药及副产醋酸甲酯5109吨、醋酸2664吨、甲醇2375吨、氯化钠5142吨 |
| 取消副产甲酸钠和十二水磷酸三钠,增加780吨/年副产氯化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C合成反应+C脱酸+C水洗+E合成反应+E酸洗+E碱洗水洗+E降膜脱溶+脱溶+E釜脱+E转型+Y合成+水洗碱洗+Y前脱+Y后脱+Y结晶离心+干燥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C合成反应+C脱酸+C除酸+E合成反应+E酸洗+E碱洗水洗+E降膜脱溶+脱溶+E釜脱+E转型+Y合成+水洗碱洗+Y前脱+Y后脱+Y结晶离心+干燥包装 |
| ①变动情况:嘧菌酯原药取消C水洗过程,减少用水和废水W1产生; 变动原因:减少后处理过程中生成杂质进而降低固废产生量以及废水产生量。 ②变动情况:副产甲氧嘧啶生产二氯嘧啶工艺中氯化合成釜反应出来的氯甲烷废气处理过程发生顺序调整,变动前后原辅料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不发生变化; 变动原因:原工艺采用氯甲烷甲醇吸收后加压碱解,变更后工艺为常压反应工艺安全性有较大幅度提升。 ③变动情况:混合溶剂回收工艺发生变动,变动后废水、废气污染物均有所减少; 变动原因:原工艺回收副产中含有部分杂质,更改后副产中杂质明显减少,提升副产品质量。 ④变动情况:对废水湿式氧化预处理工艺进行进一步细化并取消废水增浓,不涉及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排放量; 变动原因:原废水增浓工艺会产生部分废水未经过湿式氧化处理,变动后全部进湿式氧化处理,降低废水中有机物的含量。 ⑤变动情况:二氯嘧啶生产工艺中蒸馏釜釜残依托脱水中和釜进行预处理后再进行催化剂调配,新增部分废水和蒸馏残渣,危废蒸馏残渣产生量增加约246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 变动原因:原工艺催化剂不经过处理就套用,对合成工艺稳定性有较明显影响,经过处理后套用可提升工艺稳定性。 ⑥变动情况:混合溶剂回收过程甲酸钠取消干燥后作为副产产出环节,调整为碱解后直接进湿式氧化产生氯化钠副产。 变动原因:由于原甲酸钠副产取消因此取消该工序。 ⑦副产甲氧嘧啶萃取后的废水进蒸发器蒸发脱酸,然后进入中和釜加碱调节pH,得磷酸盐废液作为危废管理,不再进行后续副产十二水磷酸三钠生产。变动原因:由于原十二水磷酸三钠副产取消因此取消该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冷却塔排水等。其中,含甲醇和甲苯等有机物的废水经“中和+精馏”装置预处理回收苯醇,回收苯醇后的废水与其他高盐高浓度有机废水经“湿式氧化+活性炭脱色”预处理,再经“三效蒸发”预处理(副产盐);经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废气处理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他各股****处理站,其中高浓度废水先采取“芬顿氧化+混凝沉淀”物化处理,再与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低浓度废水一并进入生化系统处理;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生产釜尾气、精(蒸)馏尾气、离心尾气、产品包装粉尘等工艺废气。其中具有回收价值的含氯有机废气二氯乙烷经“碱吸收+水吸收”预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回收处理,最终送催化氧化装置处理,通过新增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状原料投加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各车间收集的不含氯有机废气经“碱吸收+水吸收”预处理后,一并送**蓄热氧化(RTO)焚烧装置处理,通过新增1根70米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工段产生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根(1根为现有,1根新增)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新增3根排气筒。采取保持废气产生设备密闭、提高废气捕集率、加强车间通风、制定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等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罐区储罐尾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的蓄热氧化(RTO)装置处理。运营期高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震措施,优先采用低噪音设备、铺设防震吸音材料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精(蒸)馏残液/残渣、过滤残渣、废弃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依托厂内现有一座112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冷却塔排水等。其中,含甲醇和甲苯等有机物的废水经“中和+精馏”装置预处理回收苯醇,回收苯醇后的废水与其他高盐高浓度有机废水经“湿式氧化+活性炭脱色”预处理,再经“三效蒸发”预处理(副产盐);经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废气处理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他各股****处理站,其中高浓度废水先采取“芬顿氧化+混凝沉淀”物化处理,再与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低浓度废水一并进入生化系统处理;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生产釜尾气、精(蒸)馏尾气、离心尾气、产品包装粉尘等工艺废气。其中具有回收价值的含氯有机废气二氯乙烷经“碱吸收+水吸收”预处理后,送活性炭吸附装置回收处理,最终送催化氧化装置处理,通过新增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状原料投加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各车间收集的不含氯有机废气经“碱吸收+水吸收”预处理后,一并送**蓄热氧化(RTO)焚烧装置处理,通过新增1根70米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工段产生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根(1根为现有,1根新增)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新增3根排气筒。采取保持废气产生设备密闭、提高废气捕集率、加强车间通风、制定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等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罐区储罐尾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现有的蓄热氧化(RTO)装置处理。运营期高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震措施,优先采用低噪音设备、铺设防震吸音材料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精(蒸)馏残液/残渣、过滤残渣、废弃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依托厂内现有一座112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 |
| 本项目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措施均未发生变化; 废气处理措施变化情况汇总如下: ①变动情况:乙类罐组中的盐酸储罐增加1套二级水吸收预处理装置,可进一步减少无机酸进入RTO,盐酸吸收液回至盐酸储罐综合利用不外排,变动后储罐废气处理效率不降低; 变动原因:进一步减少尾气中氯化氢对环境影响。 ②变动情况:新增1套TO预处理装置处理嘧菌酯6#厂房含胺废气G45~G46,该预处理装置带有SCR脱硝系统,可大大减少尾气焚烧氮氧化物污染物的排放,变动后含氨废气处理效率不降低; 变动原因:实际生产过程中RTO对氮氧化物的处理效果较低,按照废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氨气单独通过TO炉在850℃的情况下进行焚烧处理后,通过SCR脱硝,可有效处理氮氧化物。 ③变动情况:原环评二氯嘧啶车间新增1套CO装置,根据实际建设情况,二氯嘧啶车间拟与厂区环丙氟虫胺项目共用1套CO装置,变动前后废气处理工艺不变,处理效率不降低,排口合并进70m高PQ1排气筒; 变动原因:利旧CO可以满足二氯嘧啶废气治理要求,高效合并治理设施。 ④变动情况:嘧菌酯5#厂房3000t/a嘧菌酯粉碎包装生产线及配套布袋除尘处理措施取消,改为依托嘧菌酯4#厂房粉碎包装生产线及配套废气处理措施; 变动原因:产线取消。 ⑤变动情况:原环评二氯嘧啶车间含氯废气经车间“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预处理后接入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风量为6000m3/h。本次变动拟将活性炭洗脱附装置调整为树脂吸脱附装置,风量调整为1500m3/h,其他处理工艺不变。 变动原因:由活性炭吸脱附改为树脂吸脱附,吸附效率更高,同时降低风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区、RTO装置区、罐区、事故水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同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座960 立方米事故池、1座1200立方米事故池。构筑环境风险三级(单元、****园区)应急防范体系,配备完善的应急队伍,修订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区、RTO装置区、罐区、事故水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同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座960 立方米事故池、1座1200立方米事故池。构筑环境风险三级(单元、****园区)应急防范体系,配备完善的应急队伍,修订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9.3238 | 21.3882 | 0 | 0 | 9.324 | 9.324 | |
| 0 | 32.633 | 64.3273 | 0 | 0 | 32.633 | 32.633 | |
| 0 | 2.55 | 4.5291 | 0 | 0 | 2.55 | 2.55 | |
| 0 | 0.503 | 0.711 | 0 | 0 | 0.503 | 0.503 | |
| 0 | 4.21 | 8.9122 | 0 | 0 | 4.21 | 4.2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2.221 | 3.985 | 0 | 0 | 2.221 | 2.221 | / |
| 0 | 9.662 | 12.522 | 0 | 0 | 9.662 | 9.662 | / |
| 0 | 2.58 | 3.2928 | 0 | 0 | 2.58 | 2.58 | / |
| 0 | 4.193 | 6.6952 | 0 | 0 | 4.193 | 4.193 | / |
| 1 | 依托现有“三效蒸发”+“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A/O+斜管沉淀+二级A/O+二沉池+混凝沉淀” | ******公司接管标准 | 依托现有“三效蒸发”+“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A/O+斜管沉淀+二级A/O+二沉池+混凝沉淀” | 全厂废水总排口处pH排放浓度范围为8.3~8.6mg/L,满足6~9接管要求;COD排放浓度范围为155~173mg/L,均低于500mg/L接管要求; SS排放浓度范围为15~23mg/L,均低于400mg/L接管要求;氨氮排放浓度范围为2.18~2.44mg/L,均低于35mg/L接管要求;总氮排放浓度范围为29.2~32.2mg/L,均低于45mg/L接管要求;总磷排放浓度范围为1.14~1.24mg/L,均低于8mg/L接管要求;1.2-二氯乙烷、甲苯未检出;可吸有机卤素排放浓度范围为0.074~0.089mg/L,均低于1.0mg/L接管要求;色度30倍,均低于64倍接管要求;全盐量排放浓度范围为3200~3760mg/L,均低于5000mg/L接管要求;总有机碳排放浓度范围为62.1~66.0mg/L,均低于200mg/L接管要求。 |
| 1 | 嘧菌酯1#、2#车间经"一级碱洗+二级水洗"预处理、嘧菌酯3#车间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预处理、嘧菌酯5#、6#和二氯嘧啶不含氯废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后均进入 “一级水吸收+3#RTO+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处理达标后经PQ1排放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嘧菌酯1#、2#车间经"一级碱洗+二级水洗"预处理、嘧菌酯3#车间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预处理、嘧菌酯5#、6#和二氯嘧啶不含氯废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后均进入 “一级水吸收+3#RTO+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处理达标后经PQ1排放 | 3#RTO烟气汇总前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4~2.8mg/m3,氨排放浓度范围为0.29~0.35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范围为0.56~0.62mg/m3,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未检出,氮氧化物满足排放浓度范围为7~9mg/m3,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5.25~5.88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107~0.147kg/h,DMF排放浓度<0.1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1.98×10-3~2.18×10-3kg/h,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 | |
| 2 | 嘧菌酯4#车间粉碎包装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PQ4排放;嘧菌酯5#车间粉碎包装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PQ3排放;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标准 | 嘧菌酯5#车间粉碎包装线改为依托嘧菌酯4#车间,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PQ4排放;取消PQ3排气筒; | 排气筒PQ4出口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1~2.4mg/m3,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排放限值。 | |
| 3 | 戊类罐区经“二级碱洗“处理、醋酐储罐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预处理、盐酸储罐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后均进入“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2#RTO+两级碱吸收”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 |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戊类罐区经“二级碱洗“处理、醋酐储罐经“一级水洗+一级碱洗”预处理、盐酸储罐经“二级水吸收+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后均进入“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2#RTO+两级碱吸收”后经合并排气筒PQ1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废气总排口PQ1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2.4~3.1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范围为0.51~0.65mg/m3,氨排放浓度未检出,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9~23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为0.0083~0.014 ng TEQ/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未检出,均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2标准;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4.12~4.72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153~0.187kg/h,甲苯排放浓度范围为0.007~3.27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62~0.127kg/h,排放速率范围为0.129~0.15kg/h,醋酸丁酯排放浓度范围为ND(0.005)~1.64mg/m3,1,2-二氯乙烷排放浓度范围为0.695~1.96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27~0.076kg/h,氯甲烷未检出,DMF排放浓度范围为ND(0.1)~0.2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3.53×10-3~9.73×10-3kg/h,均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 | |
| 4 | 嘧菌酯2#车间氯甲烷废气经一级甲醇吸收和一级水吸收预处理后经CO处理后经排气筒PQ2排放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嘧菌酯2#车间氯甲烷废气经二级甲醇吸收和一级水吸收预处理后经CO处理后经合并排气筒PQ1排放 | CO装置烟气汇总前甲苯、氯甲烷排放浓度未检出,1,2-二氯乙烷排放浓度范围为1.19~2.97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18.5~24.2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51~0.065kg/h,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 | |
| 5 | 二氯嘧啶车间含氯尾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预处理后经催化氧化+一级碱洗处理后经PQ2排气筒排放 |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 二氯嘧啶车间含氯尾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树脂吸脱附预处理后依托环丙车间CO装置处理后经合并排气筒PQ1排放 | 合并前CO装置废气浓度和速率及合并后PQ1排气筒排放浓度和速率均可以达标。 |
| 1 | 运营期高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震措施,优先采用低噪音设备、铺设防震吸音材料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运营期高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震措施,优先采用低噪音设备、铺设防震吸音材料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各厂界昼间噪声检测最大值为58.1dB(A),夜间噪声检测最大值为50.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区、RTO装置区、罐区、事故水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同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 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区、RTO装置区、罐区、事故水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同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精(蒸)馏残液/残渣、过滤残渣、废弃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依托厂内现有一座112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要求。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精(蒸)馏残液/残渣、过滤残渣、废弃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依托厂内现有一座112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要求。 |
| 1 | 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座960 立方米事故池、1座1200立方米事故池。构筑环境风险三级(单元、****园区)应急防范体系,配备完善的应急队伍,修订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座960 立方米事故池、1座1200立方米事故池。构筑环境风险三级(单元、****园区)应急防范体系,配备完善的应急队伍,修订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 水处理站、危废库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接入现有“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系统;工艺废气经车间预处理后依托全厂现有“一级水吸收+1/2#RTO+两级碱吸收”系统;****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贮存依托现有危废仓库贮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水处理站、危废库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接入现有“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系统;工艺废气经车间预处理后依托全厂现有“一级水吸收+1/2#RTO+两级碱吸收”系统;****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贮存依托现有危废仓库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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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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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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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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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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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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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