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6年政务公开提质增效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社区服务中心**路599号时代数码港3层
中标(成交)金额:柒万伍仟元整(小写: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市2026年政务公开提质增效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1.完成2026年全市政务公开网上评估工作,并出具对应的**市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2.参照社科院2026年度政府透明度评估指标体系,对我市推进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专项指导、综合评估,协助完成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公开工作质量;3.****工作部署,对我市现有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开展全面研判诊断,出具专项优化调整方案及工作建议;4.辅助制作提升2篇优秀政策解读等。 服务时间: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向****提出质疑(异议),联系方式:151****520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中心B座117室
联系方式:0557-****687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中豪国际博览城25栋
联系方式:孙工 151****5201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51****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