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审计、税务中介机构服务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审计、税务中介机构服务库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22日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6年7月14日
评审地点:中招联合第8评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审计业务:48%
税务业务:45%
质量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依法依规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各类审计、税务业务,出具书面报告,并对报告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需要。
服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若协议约定期限结束时有相关项目未完成,以该项目所有服务工作内容最终完成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杜永娜
第二中标候选人:****事务所(特****分所
投标报价
审计业务:52%
税务业务:45%
质量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依法依规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各类审计、税务业务,出具书面报告,并对报告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需要。
服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若协议约定期限结束时有相关项目未完成,以该项目所有服务工作内容最终完成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袁德斌
第三中标候选人:****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投标报价
审计业务:65%
税务业务:55%
质量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依法依规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各类审计、税务业务,出具书面报告,并对报告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需要。
服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若协议约定期限结束时有相关项目未完成,以该项目所有服务工作内容最终完成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张如星
六、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由****规范办进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枫杨街2号
联系人:申泓
联系电话:0371-****2267
招标代理:****
地 址:**市郑东新区**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A座803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范琪芳、纪志明、韩莎莎
电 话:0371-****2168
传 真: /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