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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20
| 项目名称 | 能源中心2台CCPP燃气轮机组脱硫脱硝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路232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韩健 |
| 联系人 | 赵冬 | 联系电话 | 0310***5284 |
| 项目投资(万元) | 4031 | 环保投资(万元) | 403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对两台5万CCPP燃气轮机组发电进行脱硫脱硝改造,两台发电机组分别各建设一套脱硫脱硝系统,采用SCR脱硝 高效钙剂干法脱硫 布袋除尘工艺,每套处理能力为每套45万Nm3/h。将燃气轮机发电烟气由原烟道引入脱硫脱硝系统,净化后烟气满足环保指标要求,最终1#CCPP燃气轮机组通过**设的42m烟囱进行排放,2#CCPP燃气轮机组通过原有的43m烟囱进行排放。项目主要设施包括内置SCR脱硝系统、脱硫除尘系统、脱硫脱硝引风机、脱硫灰的气力输送、灰库系统以及电气系统、仪表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1#CCPP燃气轮机组烟气采取经一套处理能力为45万Nm3/h的脱硫脱硝系统处理措施后通过**的一根42m高烟囱达标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2#CCPP燃气轮机组烟气采取经一套处理能力为45万Nm3/h的脱硫脱硝系统处理措施后通过原有的一根43m高烟囱达标排放至大气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脱硫系统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风机基础减震 | ||
| 承诺:**** 韩健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韩健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