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2026年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县乡村产业**带头人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6年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对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策,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2.以种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商直播、智慧农业、乡村特色产业等领域带头人为主,从事相关产业3年以上,有稳定的经营模式和规模,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3.符合条件的农创客、乡村工匠、乡村规划建设人才以及支农和帮扶乡村**岗位“三支一扶”人员可纳入培育范围,从事产业时间、联农带农等入选标准可适当放宽。
4.不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工学矛盾突出、无法完成培育的带头人不予推荐;已参加过“头雁”项目培育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二、培育模式
培育周期为1年,采用“4个一”培训模式: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指导帮带,实行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系统培育。
三、培育费用
本次培育费用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全额补助,学员培训期间食宿、教材资料、人身保险、实训观摩等全部费用均予以保障,学员无需承担任何培训费用。
四、申报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自主自愿报名+镇街初审推荐+县级复核推荐”的程序开展。县农业农村局将结合各镇街推荐人员综合情况择优排序,确定县级推荐上报名单。
五、推荐名额
根据省、市2026年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工作部署,全省本年度计划培育“头雁”750名,每市推荐培育对象不少于60名,我县推荐人选总量不低于15名,最终由省、市逐级甄选确定正式培育对象。
六、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人员,于2026年7月24日前如实、完整填写《2026年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申报表》,经所属镇****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将纸质盖章材料及电****农业农村局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付琴
联系电话:****1229
办公地址:神华东路95号
电子邮箱:****@163.com
下载附件1-2026年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申报表.doc
下载附件2-2026年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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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关于遴选2026年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对象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