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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贵****公司犁头山石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在公示期内与****矿业运行监管科联系,地址:**市**区荷城路1032号,邮编537100,联系人:李燕美,联系电话:0775-****106,电子邮箱: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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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
附件1.贵****公司犁头山石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
2.**生态修复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