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6年“两类”学校教室宿舍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7-0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公司
地址:**市**区**三路30号神冠豪都A幢一单元
被投诉人 1 :****教育局
地址:隆林各族****社区**街205号
被投诉人 2 :****公司
地址:****市**区百城街道城乡路136号东合七组1#综合楼第六层601室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6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