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合成生物产业园(**)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合成生物产业园(**) | ||||||||||||||||||||||||||||||||||||||||||||||||||||||||||||||||||||||||||||||||||||||||||||||||||
| 标段编号 | E320********002****2002JS320724 | 标段名称 | **合成生物产业园(**)发酵车间、循环水池、罐区工程监理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7月27日 |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 公告信息 | **合成生物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合成生物产业园(**)发酵车间、循环水池、罐区工程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E320********002****2002JS320724(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成生物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数据备〔2025〕9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合成生物产业园(**)发酵车间、循环水池、罐区工程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中企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合成生物产业园(**)发酵车间、循环水池、罐区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面积约4869.93平方米,改造部分面积约9302.06平方米。主要区域包括:发酵车间、循环水池、污水处理池、罐区、管廊基础、车间二(改造)、车间三(改造)、消防水池及泵房(改造)、室外附属。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3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24个月)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本工程监理结算费用不以工期**等因素而额外增加费用)。 2.8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其他在监工程。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 (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5]182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2026年01月至2026年06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和投标文件,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审标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7月20日至 2026 年7月27日 23 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8 月 1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标书代写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市公共**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 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地区支持实体 CA 锁和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如果您是第一 次在**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 CA 锁,请您联系 CA 机构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请您在投标人“** CA 互认”扫码登录页 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 APP 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 CA 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凌洲东路 9 ****中心 3 号楼。 实体 CA 锁(**办理点):**市**区****广场 A 座 614 室(家****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131****7122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公司 地 址:**市**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14楼东厅 联 系 人:解工 电 话:0518-****7858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灌**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8-****6599 10.3异议渠道 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 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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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