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阿勒泰市那林喀腊一带金铜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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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市那林喀腊一带金铜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有效性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7-17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市那林喀腊一带金铜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那林喀腊一带金铜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344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市那林喀腊一带金铜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建设项目

****市那林喀腊一带金铜多金属矿调查评价项目位于**地区**市萨尔胡松乡,直线距离东距**市30km,西距**县30km,****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87°6'16.882",N47°22'46.861"。建设性质为**。

******研究院

**市蓝白丽景****公司

主要勘察内容与规模:主要开展1∶1万地质草测24km2、1∶2000地质草测1km2、1∶1万地化剖面30km、1∶1万激电中梯(短导线)20km、激电测深20个点、槽探2000m3、钻探1000m(4个钻孔)等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并采集各类化学样品2030余件。配套建设临时生活营地1座(占地面积600m2)、临时道路2250m(占地面积11250m2)、泥浆循环系统及沉淀池等辅助设施。****实验室,样品分析测试依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 本勘查区面积33.81km2,临时占地面积13650m2,占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项目总投资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10.95%。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严格控制勘查作业范围,优化施工道路选线,尽可能避让植被相对良好区域,减少地表扰动;施工前对临时占地区域实施表土剥离(剥离厚度20~30cm),表土单独堆存并采取篷布覆盖、临时拦挡及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回覆表土并恢复植被;勘探结束后封闭钻孔(采用水泥浆分层封堵,恢复地层隔水性能),回填探槽并平整场地,清理施工迹地,拆除临时设施;对临时占地播撒**针茅、木地肤、白茎绢蒿、驼绒藜、沙生针茅等乡土草种,连续养护不少于3年,植被恢复率应达到85%以上;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严禁随意碾压天然草地。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槽探等施工作业采取湿式作业或洒水降尘措施,临时堆土采取苫布覆盖(100%覆盖),施工扬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1.0mg/m3)。选用优质油品,加强柴油机械设备维护管理。生活营地食堂须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2.0mg/m3)。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降尘,不得外排;钻井液采用环保型、低固相、无毒无害配方,实行封闭循环使用,不得随意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玻璃钢一体化,有效容积12m3,底部铺设土工膜防渗),定期拉运至****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建立生活污水拉运台账,记录拉运时间、拉运量、接收单位等信息。钻探过程中若揭露含水层,应下设套管隔离不同含水层,防止串层污染;如发现钻井液漏失或涌水,应立即停止钻进并采取环保材料堵漏或套管封堵措施。

(四)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分区防渗措施。实施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库、化粪池、沉淀池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10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1×101cm/s);临时生活工棚及一般固废暂存区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cm/s)。加强油料管理,柴油采用随用随加方式,避免在现场大量储存,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渗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合理布局施工机械,降低人为噪声,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剥离表土、钻井岩屑等回用于场地平整及生态恢复;钻井岩芯由勘探单位统一收集保存,不得随意丢弃;废钻井液经沉淀固化后回填钻孔;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市****处理厂卫生填埋;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HW08,900-214-08、900-249-08)须规范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1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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