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0818-****052
地 址:****滨路二段309号****核与辐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西渝高铁****南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 **市**县 | ****公司****公司 | 核工业**〇研究所 | 项目性质为**。 建设内容为: ①玛瑙50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工程需在玛瑙500kV变电站现有围墙内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至**南220kV牵引站。本次间隔扩建主要是扩建完善相应的土建及二次系统。本次在围墙内预留场地扩建,无需新征占地。 ②**II(**南)220kV变电站保护完善工程:本工程需在**II(**南)220kV变电站现有围墙内完善1个220kV出线间隔二次系统,本工程利用间隔已在**II(**南)220kV变电站**本体工程中考虑,利用本站220kV第20#间隔出线,本次无需扩建,仅完善二次设备即可,不涉及土建施工。 ③**II(**南)—**南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线路位于**市**县境内,**线路长度约2.89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2.8km,**电缆线路长度约0.09km,**铁塔9基。配套通信工程。 ④玛瑙—**南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线路长度约30.74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30.5km,**电缆线路长度约0.24km,**铁塔77基。配套通信工程。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植物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若遇到途经区域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风景名胜区内: 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风景名胜区的相关环保规定以及《百里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环保规定执行。 2.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06:00严禁施工,杜绝出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影响。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相对较少且分散,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年9月26日修正)、《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等相关环保规定执行。 5.百里峡风景名胜区内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风景名胜区的相关环保规定以及《百里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环保规定,明确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执行。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管控料堆和余方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 7.固体废物 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市政建筑垃圾堆场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满足架设高度(在经过非居民区时架设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6.5m,后经预测**线路I三角排列段经过居民区时导线架设高度抬高至9.5m。线路II三角排列段、水平排列段经过居民区时导线架设高度抬高至10.0m。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运行后无废污水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固体废物产生。 |
| 2 | 西渝高铁**唐家坝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 **市**县 | ****公司****公司 | 核工业**〇研究所 | 项目性质为**。 建设内容为: ①芭蕉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工程需在芭蕉220kV变电站现有围墙内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至唐家坝220kV牵引站。本次间隔扩建主要是扩建完善相应的土建及二次系统。本次在围墙内预留场地扩建,无需新征占地。 ②**II(**南)220kV变电站二次完善工程:本工程需在**II(**南)220kV变电站现有围墙内完善1个220kV出线间隔二次系统,本工程利用间隔已在**II(**南)220kV变电站**本体工程中考虑,利用本站220kV第21#间隔出线,本次无需扩建,仅完善二次设备即可,不涉及土建施工。 ③芭蕉—唐家坝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线路长度约40.13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40km,**电缆线路长度约0.13km,**铁塔91基。配套通信工程。 ④**II(**南)—唐家坝牵引站220kV线路工程:**线路长度约44.61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44.5km(分为双回塔单边挂线段长1.6km,三角排列段长42.9km),**电缆线路长度约0.11km,**铁塔110基。配套通信工程。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植物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若遇到途经区域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风景名胜区内: 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风景名胜区的相关环保规定以及《百里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环保规定执行。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06:00严禁施工,杜绝出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影响。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相对较少且分散,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年9月26日修正)、《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等相关环保规定执行。 5.百里峡风景名胜区内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风景名胜区的相关环保规定以及《百里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环保规定,明确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执行。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管控料堆和余方堆放,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 7.固体废物 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市政建筑垃圾堆场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架空段220kV输电线路工程,在经过非居民区时架设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6.5m,在经过居民区时三角排列段和双回塔单边挂线段架设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7.5m,后经预测三角排列段抬高至9.5m,双回塔单边挂线段抬高至9.0m。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运行后无废污水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固体废物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