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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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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2026)1385**市**区黄**大街146号3楼学府美食城房产出租(租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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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
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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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4-****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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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描述 |
房产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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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查勘安排 |
1.查勘时间:挂牌公告期内由出租方统一安排查勘; 2.查勘地点:**市**区黄**大街146号; 3.联系人:李老师; 4.联系电话:150****7473; 5.查勘要求: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前需携带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查勘完毕后,意向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并加盖公章),经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再报名时需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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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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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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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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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026)1385**市**区黄**大街146号3楼学府美食城房产出租(租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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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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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落位置 |
**区黄**大街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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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 |
3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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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租期 |
无免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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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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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租日 |
按租赁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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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面积(平方米) |
2041.2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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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第一年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付,第二年、第三年,在合同周期年满前10天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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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租赁情况 |
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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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平及附属设施 |
基本装修,按照出租方交付房产最终状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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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调整方式 |
租赁期内租金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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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金支付要求 |
签订租赁合同当日支付给出租方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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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气、热、 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物业费(食堂楼宇内)、水、电、气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物业费(食堂楼宇外)、采暖费由出租方承担,具体以成交后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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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
学生食堂,不得在该房产内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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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承租方须承诺对食堂环境进行改造,提升食堂就餐环境,装饰装修方案需征得校方同意,符合学生食堂经营相关行业标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进行环境改造时,应在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结构安全要求下进行,不得改变建筑主体及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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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 出租底价 |
48.9888万元/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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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处房产目前为闲置状态,房产内存有原租户设施设备。原租户会在出租方收到结果通知书日起10之内完成搬离并恢复房产原状(按交付标准)。
2、本次出租房产暂未办理所有权证,房产不涉及查封、抵押,未设置他项权利,权属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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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承租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交易所****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3、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沈交所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应收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经出租方同意后,以无息形式原路径退回。 4、承租方逾期不签合同,不按期交付首期租金,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5、签署租赁合同后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发票由沈交所开具,租金由出租方为承租方开具非税收据。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在租赁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8、承租方须承诺竞租成功后设立学生活动基金10万元/年,用于开学、毕业、重要节假日的普惠性就餐或者特色学生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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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中****公司,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符合本项目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2023年7月至2026年7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五年无任何食品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函); 3.有正在**服务的高校食堂项目(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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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14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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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信息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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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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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转租设置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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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式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沈交所收到租赁合同,出具交易凭证后,将该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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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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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出租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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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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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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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元) |
48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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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元)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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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时报价周期(秒)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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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6-07-20 1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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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6-08-04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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