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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1MAK4GT8K8F | 建设单位法人:朱立斌 |
| 朱立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市前郭县额如乡大山村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24.843333 纬度: 44.8788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5-20 |
| 前环审函〔2026〕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5-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3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1MAK4GT8K8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0721MAK4GT8K8F |
| ****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省****公司 | 竣工时间:2026-05-25 |
| 2026-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02 |
| 2026-06-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248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商品混凝土5万立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商品混凝土5万立方米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砂子、碎石、水泥、粉煤灰、水等混合搅拌 | 实际建设情况:砂子、碎石、水泥、粉煤灰、水等混合搅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2、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企业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不外排;清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不外排;施工期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搅拌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1排放限值要求;水泥筒仓及粉煤灰仓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除尘器自带排气口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原料卸料粉尘、原料堆场扬尘及厂内运输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苫布遮盖、防砂防尘网遮盖及地面硬化等措施处理后,确保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施工期采取物料苫布覆盖、封闭储存等抑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的影响。4、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来控制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施工期采取临时围挡、合理规划施工平面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标准。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外卖再利用;实验室废料及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6、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不生产无供热需求。7、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建设,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防渗旱厕、沉淀池、料场等相关生产设施及构筑物应做好硬化及分区防渗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8、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9、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健全企业应急防范体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除尘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时对设备进行检修。10、按照其他部门要求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分别进行了有效治理。2、生活污水排入企业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不外排;清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不外排;施工期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验收监测期间,搅拌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1排放限值要求;水泥筒仓及粉煤灰仓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除尘器自带排气口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原料卸料粉尘、原料堆场扬尘及厂内运输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苫布遮盖、防砂防尘网遮盖及地面硬化等措施处理后,厂界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施工期采取物料苫布覆盖、封闭储存等抑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的影响。4、验收期间,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来控制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施工期采取临时围挡、合理规划施工平面等措施,使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验收期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外卖再利用;实验室废料及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6、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不生产无供热需求。7、厂区地面及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区域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地面做硬化处理;物料、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配备完善的封闭措施;临时堆放场应建有防雨淋、防渗透措施,以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现象发生。8、企业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手续。9、企业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健全企业应急防范体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并加强除尘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时对设备进行检修。10、企业按照其他部门要求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位于**市前郭县额如乡,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厂区东侧隔村路30m为树林、耕地,南侧、西侧均为树林,北侧隔村路28m为大山村居民,东北侧隔村路30m为大山村居民。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3700m2,建筑面积678m2。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包括输送系统、计量系统、搅拌系统、自动控制室等),骨料筒仓4个、封闭水泥筒仓3个、封闭粉煤灰筒仓1个、办公室1间(建筑面积268m2)、实验室1间(建筑面积2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30m2,位于仓库内)、库房1座(建筑面积200m2)等其他生产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商品混凝土5万立方米。该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4%。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前郭县额如乡,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厂区东侧隔村路30m为树林、耕地,南侧、西侧均为树林,北侧隔村路28m为大山村居民,东北侧隔村路30m为大山村居民。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3700m2,建筑面积678m2。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包括输送系统、计量系统、搅拌系统、自动控制室等),骨料筒仓4个、封闭水泥筒仓3个、封闭粉煤灰筒仓1个、办公室1间(建筑面积268m2)、实验室1间(建筑面积2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30m2,位于仓库内)、库房1座(建筑面积200m2)等其他生产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商品混凝土5万立方米。该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4%。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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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1排放限值要求 | 物料进入主机混合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在搅拌排气筒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颗粒物,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 | |
| 2 | 脉冲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 | 每个水泥筒仓及粉煤灰仓仓顶部各配1 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在水泥、粉煤灰输送至仓筒时开启,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除尘器自带排气口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在厂界外2~50m处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在厂界下风向1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设置3个监控点,监测因子为颗粒物,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1 | 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减振处理、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本次验收监测在厂界四周1m外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布设1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厂界环境噪声。监测频次为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1 次。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建设,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防渗旱厕、沉淀池、料场等相关生产设施及构筑物应做好硬化及分区防渗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 厂区地面及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区域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地面做硬化处理;物料、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配备完善的封闭措施;临时堆放场应建有防雨淋、防渗透措施,以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现象发生。 |
| 1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外卖再利用;实验室废料及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外卖再利用;实验室废料及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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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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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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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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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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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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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