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华裕花园1-4层物业公开招租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花园1-4层物业公开招租
起始日期 2026年07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7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区深南东路1122号
面积/数量 4657.81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出租期 5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61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自第3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2%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详细了解出租方关于本物业****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文件,并自行评估办理相关证照的可行性,相关风险由承租方自担。
2.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物业转租、任何形式分租、交付第三人使用等;一经发现未按租赁合同约定使用,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合同、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因承租方租赁该物业用于其他用途,由此引起需要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应审批手续、证照,均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若承租方租赁该物业用于其他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概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因此遭****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而致损失均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赔偿。
3.意向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需向出租方支付6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履约良好满1年租期后可退2个月),租赁保证金****银行保函,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时须为国有四大行(工、农、中、****银行开具的1年租金金额的不可撤销保函;承租方另须支付10万元作为水电押金,出租人可视承租方租赁该物业使用后实际水电费情况予以追加水电押金。
4.****花园管理处负责管理,由出租方承担并及时缴交物业管理费及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承租方承担并及时缴交因经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物业交付日起算,包括但不限于大厦外围清洁及垃圾清运费、地面停车场安保费、供电设备设施维护费、消防设施维护费、给排水系统防护维修费、水、电、气、网络通讯等)。承租方拖欠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扣缴,并要求承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5.本物业按现状移交,自移交之日起,承租方承担本物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负责物业本体及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外墙及屋面渗水维修、门窗修复、内墙开裂修补、配电箱(柜)、二级消防设备设施、电气线路及给排水管线维护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涉及需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承****管理处协调处理,出租方提供相应协调。承租方每年必须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并将维修保养记录送出租方备案。承租期间,由承租方为本物业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消防疏散指示标识及承租方经营所需设备设施等,并负责维修维保。
6.如承租方对租赁物业需进行二次装修,必须提前向出租方报备装修设计平面图、消防及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等施工图纸,****政府部门办理齐全合法的审批手续。禁止承租方在本物业加建或破坏主体结构,出租方一经发现,有权要求承租方马上无条件恢复物业原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同时,若因此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也一并由承租方承担。装修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承租方须负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与出租方无关,同时,若因此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也一并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在****政府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保、特种经营等)要求的相关条件,并保证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若因承租方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手续,相关风险由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发生了大规****政府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等事件,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及水电押金。
8.若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承租方须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10日内将物业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方对物业的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得进行破坏或拆卸,应完整无偿移交,由出租方处置,承租方无权要求任何赔偿。
9.租赁期间,承租方承担承租区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负责承租区域内的安保、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须及时整改,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事故处理及赔偿责任,同时须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相关损失。本物业不提供也不配合办理使用天燃气,并严禁使用瓶装燃气,违规使用如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及责任皆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必须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租金。若承租方拖欠租金一个月,出租方将发函进行催缴,并列入不良履约记录;若承租方拖欠租金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追回所欠租金及费用,收回物业。承租方拖欠租金及费用的,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按“拖欠日×拖欠租金总额×0.5‰”计算。
11.因租赁期满,或由于承租方原因、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终止履行,所造成的承租方改造及其他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2.在租赁合同期结束后,如承租方履约记录良好(指:1年(自然年)内拖欠租金不超过2次、1年内水电费拖欠不超过2次、承租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事故、未出现较大社会维稳事项等),且接受新的续租条件,****国资委〔2025〕168号文规定续签。
13.****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处理合同纠纷。
其他补充说明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方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7.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转付出租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招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的,承租方须另行补足(如招租保证金高于应支付交易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原路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户 名:****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河套科技支行
账号:744********00039908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具****公司,且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管理局网站https://amr.****.cn/outer/entSelect/gs.html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查询结果或其他能够体现注册资本的证明文件)。
2.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cn/index.html)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无违反诚实信用的不良记录,半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企业征信报告及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签字按手印)扫描件提交至阳光租赁平台完成报名流程,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https://www.****.cn/index.html)、企业征信报告;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承诺函;
8.招租公告盖章确认件;
9.免租申请书(如涉及)
1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7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29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7月27日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20层
联系人 宋先生、丁小姐 联系方式 0755-****9053、0755-****9050

出租方信息

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市**区朗山路28号1栋5楼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现场踏勘联系人:邓**,联系方式:****6151。
2.承租方因安全整治需要对业态进行装修整改,须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申请,经委托方审批同意后,可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免租期。
3.招租标的目前占用中,出租方按物业现状交付,出租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物业清场并交付。若因出租方原因导致届时无法交付,承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租方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监督电话 0755-****083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0
招标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华裕花园1-4层物业公开招租信息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