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07-20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2026年7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年7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名称 | 年产36吨可生物降解塑料颗粒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址 | **县盘****公司北侧 ******公司厂房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县****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购置熔融挤出系统、电加热导热油炉、切粒机、水槽、清洗罐、真空烘箱等设备27台套,建设年产36吨可生物降解塑料颗粒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项目生活污水经出租方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与水槽排水合并接管至**鑫农源****公司****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接管废水须达接管要求。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排放。项目熔融挤出、清洗、真空干燥、真空浓缩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项目设置5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审批手续。 |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36吨可生物降解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6年4月20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环评报告公示板块进行了全文本公示,公示网址为https://www.****.com/gs/detail/1?id=604204AOsY。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联 系 人:项目服务股
联系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6636